方文清今年21岁,广州人,先天聋哑的他成年后便一直独自离家,远走他乡。父母一直以为儿子在外打工,并为儿子能够自食其力感到骄傲。然而,事实上,方文清并没有向父母想象的那样,在外地本本分分的打工赚钱,而是做着见不得光的“营生”。

 

今年2月,方文清因为盗窃被警方抓获,同时被捉获的还有一名身体健全的小伙子张三,经查多次二人搭档作案。20131月的某日,方文清伙同张三来到一家商店门口,二人见店外香烟柜摆放随意,也没有像样的防盗措施,商量之后,张三以买东西为由将店主引进屋内,而方文清则在门外伺机实施盗窃作案,将摆放在商店门口处的黄山牌、红杉树牌等共计50条香烟盗走。经鉴定,被盗香烟价值计人民币2000元。同时,经法庭审理查明,方文清还曾单独作案,在一家金店门前趁他人不备将一位女士的皮包盗走,内有现金1400余元。

 

归案后,法庭通知了其家人,方文清的父母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再次见到儿子竟是在法庭上。收到通知的第二天,两位老人便赶往江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方文清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因方文清系又聋又哑人,且在案发后能积极主动交代其犯罪事实,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最终,法院以犯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