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儿顺产竟致产瘫 医方过失赔偿致歉
作者:陈雷 发布时间:2013-08-22 浏览次数:223
孕妇在医院顺产生下一男婴,不料这个刚出生的漂亮小男孩居然一出生就成了残疾。日前,滨海法院审结了这起特殊的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在法院的主持下,法官多方协调,翔翔的监护人和医院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
2013年6月11日,翔翔的妈妈在滨海县某医院分娩,产下一名男婴,取名为翔翔,一家人十分开心。三、四个月后,当大家还沉浸在欢乐的气氛中时,翔翔的爸爸妈妈发现翔翔的左手臂始终不能活动,一家人甚为忧心,随即带着翔翔到多家医院求诊。最终,经上海医科大学附属华山医院诊断,翔翔为左侧产瘫,左臂从神经部分损伤。为此,翔翔的家人花了大量的医疗费为他安排了手术。术后,翔翔的残疾虽然治好了,但胳膊还是落下了严重的后遗症,需要长期进行康复理疗。
翔翔的爸爸妈妈是农民,现在都在外地务工,巨额的医疗费让家里背上了沉重的债务,家人一筹莫展,在与医院协商未果的情况下,翔翔的父母起诉至法院要求医院承担残疾补偿金、医疗费、精神抚慰金等各项经济损失10万元。他们认为,医院医疗水平较低,在接生过程中因年轻的医生没有经验,操作失误,导致翔翔受伤,应对翔翔的伤残负责。
在法院主持的调解中,医院认为翔翔出生时为超重婴儿,顺产风险本来就比较大,但承认了自己可能确实存在一定疏忽,表示愿意对翔翔给与相应的经济补偿。法院综合本案的各种因素,向双方提出调解意见,并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医院除已垫付的医疗费外再一次性赔偿翔翔各项损失合计65000元。
法官点评:近年来因新生儿伤亡导致的医患纠纷越来越多,原因是多方的,可能是难以避免的产伤,也可能是现有医疗技术水平固有的局限造成的,甚至是缺陷婴儿的不当出生。对于这些纠纷,提起诉讼是患者家庭最好的维权方法。诉讼离不开证据,故而新生儿出生的病历应及时保存,越早越好,同时婴儿所用药品也应保留,以备鉴定中可能用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