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安法院:整合多方资源 化解社会矛盾
作者:马磊 发布时间:2012-02-28 浏览次数:262
近年来,崇安法院切实增强群众意识、下沉工作重心,扎实推进与社区、街道等基层组织和谐共建活动,整合多方资源,凝聚社会合力,取得显著成效。
建立多部门联动化解机制,形成群体性劳资纠纷化解合力。2011年8月,该院联合崇安区总工会、区仲裁委、区人保局出台《关于共同化解群体性劳动争议的若干意见》,主动参与并加强劳动争议行政调解、仲裁调解、基层调解的指导,提升调解质量。通过建立群体性劳争纠纷联动预警机制,其他三家单位处理可能引起群体性劳资纠纷的案件时,及时向法院报送相关信息,提前法院介入时间,及早化解矛盾。
建立基层“双员”工作网络,夯实法院群众工作基础。为进一步加强法院与村委、社居委等基层群众组织的联系,该院于2009年开始,探索建立基层人民调解员、涉诉信访联络员“双员”工作网络,搭建基层群众与法院沟通桥梁,顺畅民意表达渠道,使法院能够及时、准确、全面了解基层群众诉求。截至今日,该院积极与区内辖区六个街道中的38个社居委进行沟通,选任近50名社区工作者作为人民调解员、涉诉信访联络员,并发放法官联系卡,力求及时、迅速化解纠纷。
开展“和谐街道”共建工作,整合基层组织政治优势。2010年5月,该院分别与崇安寺街道、江海街道江海社区签订了“携手谋发展,共建促和谐”的共建协议。 2011年1月,为进一步提升共建效果,该院扩大共建范围,与崇安区六个街道均签订了共建协议,创出了专业化的法官指导模式、立体化的纠纷化解机制。依托共建平台,开展庭所对接、法官与村官结对等活动;深入基层开展巡回审判,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第一时间、第一环节、减少当事人诉累。活动开展以来,共建双方的化解纠纷意识明显增强,及时稳控能力明显提升,快速调处水平明显提高,稳妥地处置了一批矛盾易激化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