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化解车辆查封容易扣押难的执行难点,今年年初,靖江市人民法院与靖江市公安局在协商的基础上,首次在靖江建立了协助查扣被执行人车辆的执行联动机制。

 

联动机制规定,法院执行案件需对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车辆扣押时,必须依法先办理查封相关手续,再出具扣押裁定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移交市公安局,由市公安局指定交警大队实施扣押;交警大队接受任务后,在第一时间内对法院请求协助扣押的被执行人车辆信息录入内部信息系统,后各治安卡口对扣押车辆进行布控,各交警中队、车管所在查处交通违章、日常巡逻、年检、过户等环节中,一旦发现需要扣押的被执行人车辆,当场控制,并及时通知法院予以处理。同时,法院执行局与交警大队定期联系沟通,确保交警协助执行时做到严守机密,不泄露法院执行信息。

 

该联运机制建立八个月来,法院申请扣押车辆18台,公安机关已协助扣押了5台,有效保障了被执行人权利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