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暑假的到来,社区成为青少年生活的主要环境,也成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首要阵地。为进一步增强青少年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吴中法院少年庭依托“阳光司法到街镇”活动这一司法公开平台,在暑假与辖区各街(镇)共同协作精心组织暑期系列法制教育活动。近日,吴中法院少年庭携一起涉少刑事案件走进和谐共建联系点吴中区龙西街道公开开庭,40余名家长及青少年到场旁听。

 

云南孩子小陈只念了6周初中就辍学在家,2010年,他跟随老乡来到苏州打工。去年夏天,老乡许某因为工作上的琐事和同事发生矛盾,纠集了包括小陈在内的5个人,约这位同事“谈判”。几句话不和,双方一阵拳打脚踢,眼看对方逐渐占了上风,小陈抡起了一个啤酒瓶,将被害人李某打伤。公诉机关指控小陈构成寻衅滋事罪。

 

少年庭狄蕾庭长以“全程法庭教育”模式审理该案,将教育感化贯穿于审判全过程,引导小陈深入思考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及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小陈当庭自愿认罪。在近两个小时的庭审中,家长和孩子们专注地倾听了案件的审理过程,加强了对法院审判的感性认识,小陈在最后陈述中说:“看守所里不好,没有一点自由。”稚嫩却饱含悔恨的话语,在青少年心中敲响了“法”的警钟。综合考虑陈某的犯罪情节和认罪悔罪态度,法庭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宣判后,狄庭长针对青少年自控能力差、是非判断能力弱等特点,语重心长地向在场的青少年指出,判断是非的标准是道德和良心,青少年应当树立预防犯罪的意识,遇事要分清对错、三思而后行。

 

不少青少年在旁听庭审后说,现实的审判场景让他们体验到了法律的威严,真实的犯罪案例让他们增强了法律意识和自律意识,被告人所接受的惩罚提醒他们决不能做任何违法犯罪的事,要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好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