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张家港法院经过10天的艰苦追讨,成功追回被转移的巨额冻结存款132.8万元。

 

张家港万怡公司因与哈尔滨四海公司发生买卖合同纠纷到法院进行诉讼,审理期间,该院冻结了四海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哈尔滨某支行的存款130万余元。去年11月,张家港法院判决四海公司给付万怡公司货款156万余元。判决后,四海公司拒不履行判决给付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经过执行法官的反复协调,四海公司仍未支付货款。

 

今年87日下午345分,该院执行法官到哈尔滨建行扣划被该院冻结的四海公司130万余元存款。办理扣划手续时,银行工作人员告知执行法官时间太晚,次日才能办理扣划业务。经过协商,银行签收了该院的协助扣划通知书,并在交还给法院的回执上注明已将被执行人四海公司账户存款132.8万元扣划至该院账户,落款时间为“201388日”。88日,银行工作人员与执行法官联系,称需要将冻结账户解冻后才能办理扣划。执行法官遂再次赶到银行,并于当日1302分将四海公司账户解冻。但是,在紧接着的扣划过程中,执行法官被告知四海公司账户内资金不足。经过查询,该账户于当日1304分通过网上银行转走132万元,造成无法扣划,之后再次通过网上银行转走8000元。

 

事情发生后,该院立即指示执行法官留在哈尔滨与银行方面交涉,并增派经验丰富的执行法官携带责令追回通知书、罚款决定书等材料赶赴哈尔滨处理。到达哈尔滨后,执行法官对哈尔滨建行予以训诫,责令其在3日内将转移走的存款追回,否则依法予以重罚。处理期间,哈尔滨建行陆续追回50万元,被执行人四海公司通过银行提出用1辆进口奔驰轿车抵扣余款,执行法官对该项提议予以了拒绝。同时,在哈尔滨的执行法官分别到黑龙江省高院、人民银行、上级建行、银监会等单位反映情况,不断给哈尔滨建行施加压力,要求其迅速追回全部转移存款。816日,经过艰苦的角逐,哈尔滨建行将被四海公司转移的132.8万元存款全部追回,并交付给该院执行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