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借庙会逮老赖 20年老案终执行
作者:史璞頔 发布时间:2013-08-20 浏览次数:217
“孔某,家人叫你回来过节。”每年三四月份常州各地都会举办各种庙会,出门在外的人都会回家过节,和家人团聚。4月12日,常州市新北法院案件承办人在庙会上逮住了狡猾的被执行人,让他将欠了近20年的款项全部还清了。
8月12日,孔某借来新北区的机会,给执行干警送上了锦旗表示深切的感谢。
孔某是常州市新北区西夏墅镇人,上世纪90年代欠了该市武进区南部某乡镇居民蒋某16000余元,孔某在案件判决后仅支付了5000元就逃之夭夭,音讯全无。眼看着1万多元打了水漂,蒋某万般无奈下,于2009年初,向常州新北法院求助,申请强制执行。可这个孔某就像水里的泥鳅,行踪不定不说,还让执行人员多次扑空,案件执行陷入僵局。
蒋某见案件执行了这么多年,寻找孔某就像海底捞针一般困难,也逐渐产生了想放弃的念头。可新北法院案件承办人一刻都没有泄气,在得知孔某所在村每年的农历三月初三会举办庙会时,觉得孔某必定会在此期间回家招待亲友。
庙会当日(4月12日),承办人通知了蒋某一起到孔某家中,将觥筹交错的孔某当场逮住。孔某见无计可施,当场将欠了近20年的款项全部付清。
法官后语:法院执行难已经不是一个新鲜的话题,执行难不仅阻碍法院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更不利于维护司法权威、提高司法公信力。特别是一些年代久远,被执行人难查找的案件,执行起来就如海底捞针。一些被执行人欠债后,为躲避执行而外出躲藏,或与法院及申请执行人搞游击,不仅使得案件无法取得实际进展,而且还加剧了法院执行工作的压力,甚至导致申请执行人与法院的对立。所以,对待此类案件,除了健全司法执行制度、加强普法宣传、发动社会力量以外,法院内部应该从案件审理过程中就做好预判工作,虑及执行的可操作性,与执行部门加强信息沟通。另外,对于难以执行的案件,更要灵活采取执行手段,利用多种渠道寻找被执行人线索,不能有畏难或逃避心理,真正为百姓维权,让老赖无处可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