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法院坚持依法公开、及时公开、全面公开的原则,积极开展司法公开工作,不断加强司法公开力度,通过拓展司法公开平台、扩大司法公开范围、提升司公开影响等措施,实现司法公开与群众的良性互动,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司法公开与服务意识相结合,加强司法服务意识。从立案、审判、执行等各个阶段,牢固树立司法公开理念,从立案源头到执行终结为当事人提供案件流程、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等程序性事项的告知。以方便当事人为出发点,为当事人提供各种诉讼文书材料,指引当事人做好各种诉讼前置措施。为当事人做好判前答疑与判后释明工作,主动减少当事人的诉讼疑惑。

 

司法公开与案件质量相结合,提升案件审判质量。制定裁判文书实施细则,明确责任,严格考核,定期落实,规定每部门将每月生效的裁判文书上网,明确裁判文书上网考核机制。积极推进本院“三评查”工作,不断提升庭审、裁判文书、定案把关工作成效,对敏感性案件、容易引发上访案件提前介入、优先发布,给每个审执人员以压力,进一步提升案件质量。

 

司法公开与媒体网络相结合,拓展司法公开渠道。开通泗洪法院官方微博,积极回应网民司法期待。安排专人及时回应本地网络的投诉答复。开通法院外网,供群众及时浏览法院新闻。主动邀请新华日报、现代快报、扬子晚报等多家媒体出席执行工作发布会,回答各家媒体提出的相关执行问题,将老赖公布在当地报纸上,通过搭建各种平台,达到执行力与公信力的和谐共建。

 

司法公开与硬件配备相结合,完善司法公开能力。进一步加强诉讼服务大厅建设,加强基本人员配备。在法院西门入口安装LED显示屏,提前将公开开庭的案件汇总,把案件开庭的时间、开庭地点等基本信息在LED显示屏上滚动播放。排查各个法庭“三同步”设备,确保每个案件都有开庭笔录和开庭录像可供查询。成立涉诉信息查询中心,完善自身司法公开的基本能力。

 

司法公开与开放活动相结合,加强司法外部监督。继续开庭“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社会大众参观法院、旁听庭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典型、疑难案件的庭审过程,并为审判人员监督打分。定期向相关部门通报法院工作情况。进一步扩大陪审员参陪比例,扩大案件陪审范围。邀请特定人员旁听案件审理,充分发挥案例的预防功能并满足媒体时代民众的司法渴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