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9日上午,沭阳法院诉讼服务大厅出现感人一幕,“知道法官很忙的,我等下,怎么也要当面表示,太感谢了,不为别的,就是为了服气二字”,沭阳县李恒镇王老汉起了大早赶到沭阳法院诉讼大厅,等候2个小时只为将手中的锦旗当面交到刑庭法官屠鑫鑫手中,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

 

王老汉,沭阳县李恒镇曙红村人,和谢老汉是庄邻,两家因为吃“低保”的问题多次发生矛盾。2012年年底,谢老汉到县民政局反映王老汉吃“低保”不合理。2013年年初,王老汉索性也到县民政局反映谢老汉吃“五保”不合理,王老汉从县城返家途中遇上谢老汉,两人在庄后砂石路上发生争吵,并引起厮打。在厮打过程中,谢老汉将王老汉左手腕部打伤,经沭阳县公安局法医鉴定,王老汉左腕部损伤致左桡骨远端骨折构成轻伤。在处理过程中,谢老汉拒不认罪,认为王老汉的伤不是自己弄的,自己和家属也被对方打了,凭什么只处理自己,想不通,并且拒绝与王老汉进行民事赔偿部分的调解,对沭阳县公安局以及宿迁市公安局的两次鉴定结果均不认同。

 

沭阳法院刑庭法官屠鑫鑫负责此案,在庭前调解未果后,针对谢老汉的疑惑、本着还原事实真相的原则做了大量细致的材料搜索准备工作,在庭审过程中,一条条一项项列举事实图片、证人证言,帮助谢老汉梳理当日事件发生的过程,并逐条说理,最后,谢老汉认可法官所说,当庭认罪。庭审后,谢老汉主动找到王老汉要求调解,就民事赔偿事宜达成调解,最终,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谢老汉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两老汉都对处理结果表示服气,特别是王老汉,觉得都是法官说理说的好谢老汉才服气的,自己更是服气的很,才有开头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