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意间获知好友密码 她两次盗卡取钱
作者:朱秀芹 发布时间:2013-08-19 浏览次数:199
刘某在无意间知道了好友的银行卡密码,一时财迷心窍,竟向自己最好的朋友下手,两次盗取好友卡内的现金达5000元,最终东窗事发。泗阳法院经过审理,判处刘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500元。
刘某的父母均在外地打工,初中毕业后,16岁的刘某到泗阳一家足疗城上班,和同事黄某成了最好的朋友。由于缺乏家庭的温暖,两人的关系及其亲密,几乎形影不离,无话不谈,有一次黄某在闲谈中说起星座和生日时说:我的银行卡密码就是我的生日。刘某听了当时没在意,可是几天过去她觉得自己总是想到黄某的生日。今年5月的一天,刘某趁黄某出去买饭,偷走了黄某的银行卡,取了2000元钱后,又将卡放回她的包里,过了几天,发现黄某并没有察觉,心里又按捺不住,找准机会又取了3000元,将卡放回原处。过了一段时间,黄某取钱时发现卡上少了5000元,回来后就报了警,并声称要去银行调取录像,害怕的刘某遂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退赔了黄某的经济损失。
泗阳法院审理认为,刘某窃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因系未成年犯罪,且有自首情节并退赔了被害人经济损失,可以从轻处罚,遂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