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县法院“三步”推进督办联络工作
作者:高晶 发布时间:2013-08-19 浏览次数:447
近年来,沛县法院督查联络工作紧紧围绕审判执行工作中心,完善三项督查联络工作机制,不断改进督查联络工作方法,积极发挥督查联络工作职能,为法院工作科学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保障。连续多年督办交办案件办理率和代表委员见面沟通率、办结率、答复率、满意率均保持100%。
强化组织领导机制,确保有效落实。院党组高度重视督查联络工作,坚持将督查联络工作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组织学习上级部门关于督查联络工作的重要会议精神和督查联络规章制度,谋划督查联络工作思路,制定督查联络工作要点,确保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建立一把手院长为组长,其他院领导为副组长,办公室、政治处、监察室、研究室和各业务庭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督查联络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督查联络工作办公室挂靠办公室,并指定一名人员专职负责督查联络工作,确保工作衔接顺畅。
健全督促检查机制,推动督办事项扎实开展。加强督促检查,是有效推动工作落实的重要方法和手段。因此,沛县法院着力健全机制,狠抓程序规范,明确责任分配,切实抓好上级机关和领导重大决策、交办、督办事项的督促落实。对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根据党组和领导的意图,及时拟定督促检查方案,组织专门班子,跟踪决策落实的进展情况,把督促检查贯穿于决策落实的全过程。对上级领导交办督办案件,按照“收、呈、转、办”的流程,做到“第一时间”阅签,“第一时间”交承办人办理,“第一时间”给当事人反馈,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今年以来自收院长人民来信44件,上级机关转办信件43件,已办结85件,未到期2件,到期办结率100%。共有8条短信列为督办事项,均及时予以回复处理。督查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创新督查联络机制,着力打造工作品牌。沛县法院认真贯彻“主动、经常、深入”的联络工作方针,积极拓展联络形式,创新工作机制,扎实推进联络工作稳步开展。积极主动向同级人大和政协机关报告法院重要工作、重大活动、重要案件及开展代表、委员联络工作的计划、部署情况。积极开展与代表委员结对联络、邀请代表委员旁听案件庭审、来院视察、座谈交流、参加重点课题调研等活动,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注案件和代表建议、委员提案。截止到7月底,共与三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结对联络62人次,邀请代表、委员座谈82人次,视察法院130人次,观摩案件庭审155人次,代表意见建议、委员提案办理满意率100%,联络工作受到了代表、委员的广泛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