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会心的微笑,是我最大的快乐
作者:王国亮 发布时间:2013-08-19 浏览次数:1923
“一件案子的审结,当事人会心的微笑,是我最大的快乐”。8月16日,泰州市姜堰区法院审判员李清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如是说。
年近半百的李清,1998年从工作了十年的法律服务所考进姜堰法院,被安排到港口法庭工作。斗转星移,16年法庭搬迁了3次,庭长更换了4任,一同共事的同事都相继调到其他工作岗位,只有他仍坚守在法庭第一线。2007年初院里调整他到溱潼法庭担任助理审判员,该庭下辖五镇一区,68个行政村,近20万人口,看着离家近了,但因为法庭所在地溱潼镇是一个古镇,历来是周边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和商贸中心,溱湖风景区还是国家5A级湿地旅游景点,案件相对也更为多而复杂些。为了全身心扑在工作上,这些年他和妻子两地分居,一周难得回家一次,有时工作忙,他在庭里一住就是十天半个月。
“长时间的坚守法庭,爱人没有过怨言吗?”面对记者的疑问,李清淡淡地解释说:“时间长了也就理解了,只要有法庭,就得有人干,我在法庭这些年,早已习惯了与老百姓打交道”。
习惯了与老百姓打交道,这确实是句实话。这些年,李清几乎走遍了法庭辖区的每一条街道,走访过每个村居,与许多老百姓都成了熟人,因为办案公道,平易近人,老百姓有事都乐意找他,很多家务纠纷通过调解劝说都得以化解。去年,他在审理一起身体权纠纷案件时,因原告张某身体残疾行动不便,被告丁某忙于上班,为了方便当事人打官司,他干脆利用晚上休息时间把庭开到张某家的院子里,村里的乡亲们听说李清要在张某家里开庭,感到十分亲切,纷纷过来旁听,该案顺利调结后,旁听的村民一直把他送到村口,久久不愿离去。
从事法庭工作16年来,李清审理各类民商事案件近2000件,去年审结了359件。当记者问他,一年审理这么多案件能让当事人信服吗?李清说,“之所以能办这么多案,关键还是长期的坚守一方,得到了老百姓的信任,很多鸡毛蒜皮的矛盾纠纷通过劝解,都能够快速有效调结。”他同时表示,这些年自己经办的案件虽有7件上诉,但中院都维持了原判,这是对他工作的高度认可,也是他最大的欣慰。
采访结束时,李清深有感触地说:“如今,老百姓维权意识都很强,法官办案一定要有‘三心’:一是耐心,允许当事人发火,把话说完,只要有一线希望,就要做足调解工作;二是诚心,设身处地的为当事人着想,带着感情去办案,一碗水端平;三是热心,热情接待每一位当事人,真心实意帮他们化解心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