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反穿衣服疑丢钱 胡乱打人滋事成囚犯
作者:徐兰 发布时间:2013-08-18 浏览次数:228
今年7月11日,溧阳法院开庭审理了一件起因离奇的寻衅滋事案件,被告人吕某因酒后找不到财物随意殴打多人而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
今年4月8日,下班后的吕某如往常一样喝了点小酒,回宿舍后拖上同事一起去隔壁浴室泡澡。在浴室包厢内脱掉衣服后,吕某发现手机没带在身上后,就急匆匆的套上衣服回宿舍找手机。在宿舍拿到手机后,酒后脑子不清楚的吕某突然发现自己衣服左胸前的口袋没了,想到口袋里还有八九百元钱,便跑回了浴室。此刻脑子里一片糊涂的吕某见到浴室老板便要其赔偿手机,浴室老板也乐了,因为手机就在吕某自己手上,同时见吕某已经醉得有点糊涂了便劝吕某早点回家睡觉。
糊涂的吕某想到自己要找的其实是口袋里的钱,就又让浴室老板赔偿丢失的钱,老板当然不愿意了,酒劲上涌的吕某就一把掐住了浴室老板的脖子,浴室老板在在母亲的帮助下挣脱后报了警,但其父母却先后被吕某打了好几巴掌。不久后,四处打人的吕某被及时赶到的民警拦住,闹疯了的吕某竟开始对民警动起了手。被民警制服的吕某被带至当地派出所,在酒醒后发现自己找不到钱的原因竟然是穿反了衣服,袋内的钱分文未少。
法院经审理认为,吕某酒后因自己穿反衣服找不到自己财物而误以为被浴室人员拿去,先后对多人进行殴打,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因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以从轻处罚,故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