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公职人员因一时交情,帮助朋友变更房产登记,造成法院判决的一起交通肇事案件长达八年无法执行。810日上午,该两名公职人员韩某、马某滥用职权一案在江苏省沭阳县人民法院开庭。法院当庭宣判,以滥用职权罪分别判处韩某、马某有期徒刑8个月,拘役5个月。

 

200469日,沭阳县悦来镇村民徐某在乘坐陈某所驾客车至泗阳县境内时车辆侧翻到沟内,徐某双腿受伤并致瘫痪,经鉴定为一级伤残,陈某负事故全部责任。20053月,沭阳县人民法院判决陈某等人赔偿徐某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费用共计27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徐某却一直未能得到该笔赔偿款。徐某知道陈某在镇中心由栋两层楼房,执行起来问题不大。但沭阳县人民法院在执行中发现,陈某家没有任何可执行财产,镇中心两层楼房的户主为该镇另一村民王某,案件执行陷入僵局。

 

由于拿不到赔偿款,徐某的生活陷入困境。因生活困难,徐某原本学习较好的一对儿女不得不从初中辍学,早早步入社会赚钱养家。徐某曾多次上网发帖指责相关部门徇私枉法,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徐某的交通事故赔偿案引起了该县检察院犯渎职部门的主义,经过多方走访调查,检察人员发现该房屋建造时是陈某所建,但发生事故后,陈某家人为了逃避法院的执行,由陈某的父亲通过其外甥找到镇政府国土村镇建设服务站人员韩某、马某为其办理了房屋产权证,把房子登记在王某的名下,并把办证时间写在了发生交通事故之前。

 

2012年底,陈某所有的房屋虚假登记被查实,在当地纪委、法院的介入下,陈某的楼房被拍卖。20132月,徐某顺利拿到了交通事故赔偿款及利息50万元。

 

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员和辩护人围绕韩某、马某的行为构成滥用职权罪还是玩忽职守罪产生了激烈的辩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滥用职权表现为明知不该为而为,而玩忽职守表现为该作为而不作为。本案中,韩某、马某在陈某没有提供相关土地使用权证的情况下为其办理产权证,且擅自将办理时间提前,属于明知不该为而为,故认定二被告人犯滥用职权罪。

 

因一纸薄薄的房产证,造成交通事故案件的受害人长达八年无法得到赔偿。公职人员滥用职权不仅给案件当事人带来巨大伤害,也严重损害了法制权威。为给全市所有公职人员起到廉政警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