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劣子”不孝拒赡养 法官耐心调解挽回亲情
作者:王丽君 卞婧娴 发布时间:2013-08-18 浏览次数:227
“感谢法官,你们辛苦了,是你们让我的生活有了着落,还挽回了我们一家的亲情!”近日,兴化法院临城庭法官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所急,成功调解了一起赡养纠纷,在维系亲情的同时使得原告张老太老有所养,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据悉,原告张老太与丈夫老秦有一子小凯、一女小林,均已成家立业。原本就不富裕的家庭,在2008年张老太的丈夫去世后更加艰难。丈夫死后,原告张老太独自一人耕田谋生。女儿小林因嫁到东台,对张老太的照顾少之甚少,儿子小凯与张老太同住一村,相隔不远,但却也对张老太无任何照顾。今年6月4日麦收季节,原告张老太因从前左臂两处骨折,无能力收割,请他人帮忙收割,小凯夫妇竟因此辱骂并殴打张老太及帮工的人,致使张老太软组织多处受伤。因原告丈夫去世,且年老多病,无能为力的张老太在伤心、气愤之余只能将儿子、女儿都一并告到法院,要求法院判令两个子女履行赡养义务。
庭审过程中,因双方家庭矛盾积怨很深,情绪都非常激动,互相争吵,各不相让,办案法官当庭主持调解并未成功。事后,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的关系,法院认为一纸判决,虽然可以当时结案,但并不能完全彻底化解矛盾,特别是这种赡养纠纷案件,如果当事人不能接受和理解,还会引发新的矛盾。为了化解双方的矛盾,承办法官几次来到当事人家中调解,同时还请了当事人村子上比较有威望的老人、干部一起做当事双方的思想工作。在承办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的调解下,小凯和小林都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达成媒人每月给付原告张老太赡养费200元的调解协议,解决了张老太晚年生活的后顾之忧。(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