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起法官,我接受处罚,以后再也不犯这样的错误了”,812日,进行虚假诉讼的当事人吴某悔恨不已。

 

吴某陈述丈夫郭某过世,自己的两个孩子要分房子,就拿着丈夫的房产证到法院要求分割房产。诉讼中,两个子女均表示放弃继承,同意由母亲吴某一人继承遗产。承办法官敏感地意识到当事人可能向法院隐瞒了一些重要事实,经过向当地群众走访,法官了解到吴某和郭某在十年前就离婚了,八年前郭某再婚,郭某和再婚妻子生育一子女。法官了解清楚事实后,对吴某及其子女进行了训诫和罚款,吴某及子女均进行了具结悔过,并保证一定改正错误。

 

徐州市鼓楼区法院为了维护群众利益和诉讼诚信,不断出重拳打击像吴某这样的虚假诉讼行为,通过严肃打击诉讼中的虚假行为,遏制了不诚信行为的蔓延,真正让群众感受到了司法的严肃性。

 

建立预警报告制度,在立案窗口设立禁止虚假诉讼的告示,引导当事人诚信诉讼,严格审查起诉提交的材料,认真核对起诉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加大民事制裁力度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加大对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民事制裁力度,特别是经济制裁力度,罚款金额参照虚假诉讼案件的标的,即行为人获得的不法利益;采集近年来办理的所有虚假诉讼中涉及的当事人及相关代理人信息,建成虚假诉讼重点监督信息资料库,进行重点监督,调研20112013年当事人在案件中虚假诉讼的情况,撰写专门的调研报告,适当向社会公开一些已查办的虚假诉讼典型案例,扩大打击虚假诉讼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