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被称为“史上最难就业季”,不少毕业生为了找工作费尽心思,而他们急于就业的心态,也给了一些不法分子可乘之机。近日,惠山法院审结一起以帮忙找工作为由的招摇撞骗案,被告人吴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吴某2011年从某大学法律专业毕业后,因为没找到心目中合适的工作,一直靠打零工维持生计,业余时间喜欢上网逛母校的论坛。吴某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掩饰现实生活的不如意,在论坛里谎称自己已考上公务员,充当起“事业有成的学长”,令不少即将毕业、面临就业压力的学弟学妹们羡慕不已。吴某在论坛上留下了手机号、QQ等联系方式,结交了不少校友。

 

201211月,吴某在和一名学弟、大三学生张某聊天中表示,自己最近出了点事情,手头比较紧,没想到单纯的张某立刻借给他300元,也没有急着让吴某还钱。这件事让吴某看到了校园里巨大的“市场”,把目标瞄准了涉世未深的学弟学妹。吴某把在论坛的好友中筛选了一遍,挑出平时比较聊得来的,便在聊天中以学长的身份去主动关心这些学弟学妹,开始一步步设下骗局。

 

“今年要毕业了吧,工作有没有找好了?”一天,吴某和正在新区一家企业实习的学弟陈某聊了起来。“我还在实习,如果能像学长这样能进有编制的单位就好了。”洞悉了陈某的想法后,吴某觉得“时机”成熟了:“这样啊,刚好我在组织部,负责监督公务员的招录工作,我帮你想办法找个单位吧。你把个人材料发给我,我帮你报名,你先交个报名费吧。”天上掉下的“馅饼”让陈某冲昏了头脑,对吴某接下来的要求都言听计从。就这样,吴某先后以请客、送礼等理由,向陈某索要了16000元。就在陈某幻想着自己的光明前途时,钱已被吴某挥霍一空,没多久,当陈某再次联系吴某想询问事情进展时,吴某已然“消失”。

 

201211月至20131月间,吴某如法炮制,冒充组织部工作人员,以帮忙找工作需要交报名费、送礼、请客等为由,骗取了4名在校或者刚毕业的校友共计26441元。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多次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骗取钱财,其行为已构成招摇撞骗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一般单位的招工都有一套较为健全的招聘制度,公务员等更是需要通过严格的考试,广大应届毕业生一定要摆正心态,理性求职。”法官提醒毕业生,要对自己有一个准确的认识判断,就业要根据自己的能力来选择合适的单位,正规单位的职位都有严格的招录程序,不要轻信所谓的“托关系”。想要顺利找到工作,除了自身能力“过硬”外,还要通过正规的劳务市场获取求职信息,不要轻信他人,防止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