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湖法院“四个提升”切实加强作风效能建设
作者:蒋志浩 俞黎吉 发布时间:2013-08-15 浏览次数:441
日前,无锡市滨湖区作风建设提升年会议召开后,滨湖区法院从提升司法理念、司法作风、为民意识和司法公信力四个方面,扎实贯彻会议精神,抓作风提效能促审判。
明确要求,促司法理念提升。组织全院干警学习区委“改进作风,提升效能”专项活动实施意见,将专项活动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明确院庭领导“六个带头”,开展作风建设大讨论及问题自查,引导干警牢固树立司法为民意识,弘扬“奉法、致公、敬业、进取”法院精神和求真务实的作风。
强化督查,促司法作风提升。以严格执行《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法官行为规范》等为抓手,着力加强队伍作风建设;成立司法作风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推行院庭领导每日巡查及审务督察制度,对服务理念不强、团队意识不强、群众观念薄弱、工作效率不高等问题进行重点督查,排查整改,坚决纠正破坏法院形象的不正之风。
以人为本,促为民意识提升。坚持把服务和保障民生作为审判工作的重中之重,依法妥善审理涉及各类民生案件;推进诉讼服务中心“一站式”服务;深入开展社会矛盾大排查和大接访活动,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完善执行联动和执行威慑机制,深入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等活动,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审务公开,促司法公信力提升。突出抓好审务公开,推行立案、庭审、执行、鉴定评估、裁判文书的公开,注重利用互联网和新媒体,扩大法院工作的影响力。通过“法院开放日”、组织庭审旁听、加强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开设“院长信箱”、“举报信箱”,通畅当事人和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