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收案数同比成倍增长、案多人少矛盾日益突出的情况,宝应法庭立足实际、沉着应对,采取四项措施,案多人少矛盾得到有效缓解。

 

加快办案节奏,强化诉讼调解。在立案阶段,由立案人员首先进行调解,达成协议的由审判人员当即制作调解书,案件当天报结;在开庭前的答辩期内,由承办人员主动召集当事人当面调解,或通过电话与当事人单方面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即可结案;当事人未达成协议的,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可提前安排开庭。

 

分析收案周期,实行繁简错时。对繁简案件实行错时审理,在收案较多的月份,对数量较少的疑难复杂案件,先做稳定化解工作,而把重点放在数量较多的简单案件上,快审快结。在收案缓和的月份,及时组织对疑难复杂案件的攻坚,力争在下一个收案高峰前结案。

 

强化流程管理,合理安排人员。对现有人员进行合理配置,分别设立了立案组、送达组、调查调解组、审判组和执行组。副庭长负责立案审查,随后交专门负责立案的书记员进行网上立案和排期开庭,然后书记员利用法院专递或由负责送达的人员直接送达法律文书。送达后,原则上由庭长将案件交网上随机确定的审判人员审理。审判员原则上只负责开庭、裁判和撰写法律文书,送达、调查等辅助性工作由其他人员负责。

 

加强庭长职责,加大督查力度。庭长在分配案件时,对每件案件都审查一遍,必要时向承办人提出指导意见;对合议庭存在分歧意见的案件,及时召集审判员联席会议,形成的讨论意见供合议庭参考;对旧存案件较多的审判人员,庭长及时疏理督办,帮助协调解决办案过程中的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