殴打学生致其耽误中考 被判寻衅滋事获刑八月
作者:刘光亮 发布时间:2013-08-14 浏览次数:248
眼见他人发生争吵,自己却要去“插一杠子”,结果不仅耽误被害人参加中考,自己也落得个锒铛入狱的下场。近日,句容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
2012年6月14日,正值镇江地区一年一度中考的前一天,本是初三学生的被害人王某将要参加第二天举行的中考考试。然而这天晚上,被害人王某与李某在某网吧门口因为手机的问题发生矛盾,恰巧被路过此地的被告人张强看到。因为李某与张强认识,于是李某便对张强谎称自己被被害人王某殴打。被告人张强闻讯后,先脚踹被害人王某,后又持皮带、砖头等物在网吧附近追打被害人王某,致使被害人王某头部、面部等部位受伤并住院治疗,未能参加2012年度中考吗,导致其在家休学一年。2013年2月,被告人张强被抓获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强为逞强斗狠,持械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被告人张强案发后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且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于是依法判处张强有期徒刑八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