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某是一名电工,在接电时邻家的小狗狂吠不止,结果他从梯子上刚下来,右腿就被小狗咬了一口。泗阳法院经过调解,小狗的主人杨某已经赔偿了高某的损失。

 

据高某说,他家在乡镇开了一家小超市,是家人在打理,自己以前在电力公司做电工,现在自己承接活计。今年5月的一天,他给一家人接电时,邻家的小狗一直冲着他狂叫,他当时没在意,谁知等到他工作完从梯子上下来的时候,小狗脖子上带着链子向他冲过来,对着他的小腿就咬了一口,鲜血直流,到医院打针拿药治疗后,花费医疗费等2336元,有医疗发票,医生嘱咐休息一周,现要求杨某赔偿医疗费2336元,误工费700元。

 

被告杨某辩称,当时因高某到自己家旁边一家接电的,他接电的地方离小狗有二十多米远,自家小狗扣着铁链子,怎么能挣断链子咬到他?因此怀疑有人刺激这狗,才这出事的,只同意赔偿50%的医疗费。

 

高某觉得很委屈,当时自己在杨某家旁边接电,哪有工夫去惹小狗?而且离小狗有二十多米远,杨某家的小狗跑过来时链子就是断的。

 

对于误工费的标准,高某说,自己是按医生休息7天的嘱咐算的,其实自己赚的不止100元一天,不过就按100元每天计算了,虽然户口上是粮农,但自己一家人都住在城镇,家里也没有地。杨某则说,高某应是农村户口标准,再说如果高某的确在家没做事,同意给他误工费,但是高某打个针就直接去做生意,根本就没有耽误事,不存在误工。

 

经过法庭调解,双方协商,最终高某放弃误工费,而杨某赔偿了高某医疗费2336元,当庭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