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中院针对行政案件持续上升、个别类型案件质量下降的实际,在日前召开的全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分析会上,明确要求9个县(市、区)法院要以开展“送法进机关”、参与政府部门决策法律咨询等形式,力促政执法与行政审判实现良性互动。着眼当前法院自身要紧紧扭住三个关节:

 

要注重从源头上预防行政争议。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依法保障当事人享有的各项权利,尽量做到事前充分听证、事中严格审查、事后跟踪反馈,特别是要加强行政法制部门对行政执法合法性、时效性、适当性的监督力度,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积极做好对行政相对人的法律、法规、政策解释工作,努力从源头上预防行政争议的产生。

 

要深入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要按照省、市相关规定,建立完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的提醒、督促、落实和反馈机制,敦促行政机关负责人主动出庭。在此同时,利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参与诉讼之际,帮助其及时了解和掌握有关自身执法领域的执法现状和存在问题,改进执法方式,从而促进依法行政,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

 

要进一步促进纠纷实质化解。对涉及市区重点项目推进和重点工程建设而实施的土地征用、房屋征收等,当事人对立情绪较大,容易出现突发性、群体性、极端性问题的案件或者其他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以及各县(市、区)的重大疑难复杂行政诉讼案件,要发挥运用重大行政争议综合调处机制的优势,通过面对面的协调、疏导,将重大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初发阶段,确保改革、发展、大局的稳定,力求实现多方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