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频发的状况,近日靖江法院与中国人民银行靖江支行协商一致,力推“三项举措”,加强对金融部门的服务,保护金融债权,切实维护金融安全。

 

建立法院与银行点对点的联系模式。法院对每家银行明确一名审判法官、一名执行法官定点服务,负责承办该行的审判、执行案件并开展诉前法律指导服务,每家银行也派专人与该法官联络,实行“一对一”无缝对接。

 

建立法院与银行信息沟通共享平台。法院将涉及信用卡欠费、车贷、房贷等有不良借贷记录的个人和企业列入黑名单数据库,提供给银行,以防骗贷案件重复发生,共同防范金融风险。银行及时将法院集中查询的被执行人在银行存款的信息及时提供,以便法院在第一时间内采取保全措施,提高执行效率。

 

建立法院审执金融债权案件政策倾斜机制。对小额贷款、信用卡欠费案件,诉前与银行工作人员一起查找被告人,实行调解、执行一体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