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江西省瑞昌市某小学班主任陶老师性侵多名女生,并致部分女生染性病后,家长找到市政府。分管教育的副市长蒋贤智对几名家长说:“如果是我的孩子遇到了这样的事情,我就不声不响带她到一个没有人认识的地方去治病,不会向政府要一分钱。”

 

小学女生遭遇班主任性侵,不仅给其生理和心理上带来了难以愈合的创伤,也给其家庭幸福蒙上了阴影,尤其是对其家长而言,他们所要承受的痛苦和压力可想而知。如果这番话仅是出于普通人之口,那也是站着说话不腰疼,非但没有任何同情之意,反而有幸灾乐祸之嫌,无异于在受害者的伤口上撒把盐,更何况是具有公职身份的副市长呢?这首先表明其观念落后,仍认为涉及性的问题难以启齿,哪怕是受害者,最好也是忍气吞声,选择“不声不响”。

 

的确,小学女生遭受性侵甚至染上性病的事实是不宜公开的,但这不应是基于封建落后的旧观念,而应是出于法律对受害者隐私的保护,且这与受害者向公权力机构寻求救济的行为并不相悖。更何况,对此类恶性刑事案件讳莫如深,那只会让犯罪分子减轻乃至逃脱应受的制裁。

 

从其职能来看,作为分管教育的市领导,且不论教师性侵学生案件的发生是否存在着监管的漏洞或渎职,首先就必须担当起道义上的责任,应当更加谦卑、虔诚地做好善后工作。包括及时回应家长们的诉求,协助公安查处犯罪分子,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依法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将受害女生们的民事赔偿落实到位,并要举一反三,防止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等等,这都是其分内之事。

 

平心而论,没有人愿意自己的合法权益遭到侵害,但这毕竟太过于理想化。法谚云,迟来的正义非正义。最可怕的事情也许并非自身权益遭到侵害,最可怕的是当自身权益遭到侵害却无法得到及时、有效和公平的救济。可以说,副市长的这种冷冰冰的回复直接折射出其法制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的缺失,必然会对受害者造成二次伤害,且其伤害程度并不亚于性侵事件本身,还会造成政府公信的流失。

 

这再次表明,在网络时代,官员的任何不当言行,哪怕是一次微笑、一次吹牛,都可能引发极其恶劣的社会反响。这也提醒各级政府和官员,无论何时何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绝不能丢,不仅要体现在口头上,更要落实到行动中,必须始终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