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泽迅速处理一起暴力妨碍外地法院执法事件
作者:严银 发布时间:2012-02-24 浏览次数:250
洪泽法院在自身工作任务十分繁重的情况下,为在洪泽办案的外地法官提供大力支持,在兄弟法院的同行陷入困境时挺身而出,伸出援助之手,和谐处理暴力抗法事件,受到当事人和办案法官的一致好评。
2012年2月22日下午,淮安市洪泽县人民法院突然接到盐城市阜宁县人民法院请求协助的电话,称该院益林法庭的两名法官及一名司机在洪泽建行冻结被告存款的过程中遭到被告公司员工的攻击。洪泽法院分管执行副院长立即安排三名法警和一名执行干警赶往现场,紧急支援兄弟法院的同行,防止事态扩大。
四名干警赶到现场后,发现约有三四十人将阜宁法院的三名工作人员围在建行的对公窗口。经询问三名工作人员暂时没有受到人身攻击,涉案卷宗材料也完好无损。洪泽法院一名执行干警主动陪同阜宁法院的三名工作人员,确保其人身安全。洪泽法院带队的法警大队教导员向被告公司领导询问情况,原来该被告公司是洪泽某知名建筑企业,因建筑施工合同纠纷引起诉讼在阜宁法院立案,被告公司提出管辖权异议,一二审法院均裁定支持,后原告向省高院申诉,已获得支持,但被告尚未收到通知。阜宁法院此次共冻结被告账户资金238万元,实冻资金185万元,被告认为阜宁法院已无管辖权,遂引发冲突。
洪泽法院干警劝说被告公司领导依法维权并要求其立即放人,否则将对其采取强制措施。此时该建行行长也来到现场对被告公司的此种行为作出严厉谴责,并要求被告公司领导立即将人员带离现场。被告公司无奈之下只得放人,但要求到洪泽法院与阜宁法院承办法官作进一步沟通。在洪泽法院分管执行副院长的主持协调下,被告公司领导主动承认错误并向承办法官道歉,阜宁法院承办法官表示为避免原被告双方的损失扩大将尽快将该案审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