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亲会上认识“高富帅” 行非礼鼻子被咬破
作者: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3-08-13 浏览次数:231
8月9日,常州市天宁区法院一审认定汪某犯强奸罪(未遂)判处汪某有期徒刑两年6个月,缓刑3年。
去年7月,大龄女青年小丽在一次相亲大会上结识“高富帅”汪某,随后两人开始交往。但由于两人平时工作较忙,约会碰面的机会不多,平时就用手机短信、QQ、微信等工具联系。
去年12月的一天,两人通过电话联系,一起约会、吃饭,然后汪某把小丽带到自己住处。约半个多小时后,隔壁邻居听到一声女子尖叫声,看到小丽从汪某家门口冲出来,大喊救命。
警察找到汪某时,发现他鼻子出血,问他怎么回事?汪某说,是被小丽咬破的。小丽向警方控告汪某强奸,而汪某称自己跟小丽是男女朋友关系,自己并没有对小丽行不轨。
那天小丽跟随汪某到家后,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据小丽称,自己随汪某进屋后不久,汪某就想跟自己发生性关系,在遭到拒绝后,汪某强行把自己推倒在床,先是摁手,又是摸胸,最后强吻。小丽说,她在情急之下,一口咬了汪某的鼻子,自己才得以逃脱。
但汪某在法庭上表示,在那次相亲大会后,两人就已经确立男女朋友关系。在那天之前,两人在一次约会时,就已经有过亲密的举动:自己曾经搂过小丽的腰,并且两人独处了1个多小时。平时两人通过微信聊天时,关系很亲密。而且,事发那天是小丽主动约自己的,两人一起去做了足浴,吃了晚饭。小丽跟随自己回家时,也是自愿的。
公诉人指出,从两人的微信聊天看,两人聊天的内容比较简单,并不深入,且大多数情况下都是汪某主动联系的被害人,且两人的聊天频率也不频繁,每次聊天都会间隔三、五天,有时候甚至是一周,可以看出两个人的关系并不亲密。虽然在微信中小丽表示了对汪某的一些亲密的称呼,但小丽也表示,对于一些亲密的语言只是出于一种开玩笑的说法。从微信上看,两个人的关系不但不亲密,也没有达到男女朋友关系的阶段。汪某最后承认了自己错误,称自己是真心喜欢小丽的,当时只是一时冲动才犯下大错。
在案件审理阶段,汪某的家属跟小丽达成和解协议,汪某取得了小丽的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