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扮领导专偷机关单位
作者:何寿青 发布时间:2013-08-13 浏览次数:249
以为公务员有钱,高邮一男子专门添置了新衣服和名牌包,扮成领导,混进机关单位实施盗窃,3个月偷到1000多元财物。近日,高邮法院以盗窃罪,判他有期徒刑7个月零17天。
政府里闲逛男子竟是贼
刘先生是高邮建设局的工作人员。去年12月7日,刘先生出去办事,没有锁办公室门。10多分钟后,他回来发现,自己放在办公室的包不见了,包里有相机、钱包等物品,刘先生立即向安保人员反映。
通过调阅监控,刘先生看到一个50岁左右的男子进过办公室,出来时手上拎着他的公文包。刘先生赶紧报警。
3天后,高邮警方又接到高邮市政府的安保人员报案,称一陌生男子正在大院内晃悠,形迹可疑。民警随即赶至现场,把男子拦下审查,后将他传唤到派出所。
他是林某,49岁,扬州人。林某拒不承认自己有罪。民警发现,林某随身携带的物品中有刘先生被盗的相机。经视频比对,林某正是刘先生物品被窃案中的嫌疑人。
扮成领导专偷机关单位
近日,林某在高邮法院出庭受审。而这已经是他第三次站在法庭的被告席上。此前,他曾因犯盗窃罪、抢劫罪“两进宫”,去年6月25日刚刑满释放。
法庭上,林某讲述了犯罪的经过。去年刑满释放3个月后,他一直没有找到工作,妻子和孩子也都离开了他。他断了经济来源,于是开始盗窃。
林某认为公务员比较有钱,便专挑机关单位作案。为此,他还专门给自己添置了一套新衣服和名牌包。
机关单位门口都有安保人员值守,“我穿戴比较好,拎的包也是名牌包,表情严肃点,这样给人看起来就像一个领导。”林某说,“如果有人问我,我就说我来找人的。只要我进了机关大楼,看到办公室门开着,里面没有人,就进去偷点东西。”
利用这种方法,林某屡屡得手。去年9月至12月间,他先后混入扬州、高邮等地多家机关单位,窃得公文包、现金、相机等财物共计价值1010元。案发后,部分赃物被追回并发还给失主。
法院审理后认为,林某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他系累犯、认罪悔罪态度好等情节,高邮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