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级法院“司法大讲堂”开学了
作者:朱旻 发布时间:2013-08-13 浏览次数:645
8月9日,热烈的掌声中,省高级法院审委会委员、民一庭庭长夏正芳作为院机关首场《司法讲堂》主讲者登上大法庭讲台,为全体院领导和全院干警讲授《以物抵债引发的法律思考》。
当前,新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不断出台,各种新类型案件不断涌现,审判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新形势下,省高级法院机关举办‘司法讲堂’,就是要通过建立定期业务学习制度,加强学风建设,强化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以解决能力不足、‘本领恐慌’的问题。”省高级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周继业介绍,“讲堂”内容包括实体法也包括程序法的讲授学习,既包括刑事、民事、行政等法律专业知识,也包括公共管理等多方面知识,既包括学习新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也包括分析、研判审判执行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记者在首场“司法讲堂”现场看到,干警们专注倾听,认真思考记录。夏正芳按照以物抵债怎么了、以物抵债怎么看、以物抵债怎么做三个层次将其对以物抵债法律问题的思考一一道来。“特别是‘怎么做’,极具操作性。我们年轻法官既可以汲取知识的养分,还能学到讲授者分析问题的思维方式解决问题的经验方法。期待下一期!”民一庭青年法官潘军锋感慨良多。
据介绍,作为省高级法院院党组确定的一项重要学习制度,“司法讲堂”有着严格的学习纪律。院党组要求,省高级法院全体审委会委员、各审判业务部门的全体成员和综合部门具有审判职称的人员必须参加这一业务学习。省高级法院下一步将通过网络、视频等信息化手段,将“司法讲堂”向全省法院开放,促进全省法院干警有效运用这一学习成果,更好地指导司法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