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省法院涉诉矛盾纠纷集中化解工作巩固年动员大会召开之后,邗江法院迅速组织学习,领会精神,提出“三重要求”,提升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成效,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重清理,在靠实措施上下功夫。全面实行院长、分管副院长、庭室负责人、案件承办人四级责任制。分管领导亲自督办督查,定期召开案情研讨会,及时掌控清理进度,定期催办、督办,并将涉诉信访案件化解工作纳入部门和个人业绩考核。落实信访责任倒查制度,对因采取措施不到位、不及时导致案件当事人不断上访的,严格追究责任。

 

重化解,在促进人和上下功夫。要求信访接待人耐心接待上访群众,引导其客观反映情况,准确把握群众反映的问题。在处理群众上访过程中抓住主要矛盾,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够解决的,尽快处理;无法律依据但反映问题合理的,依法酌情变通处理;一时解决不了的,为上访群众做好法律释明工作,消除群众的后顾之忧,取信于民。

 

重创新,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坚持不断转变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丰富工作形式,通过召开座谈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人民陪审员陪审等方式,借力社会力量和群众舆论做好信访矛盾化解工作。落实领导下访制度,化被动为主动,面对面听取当事人意见,提高一次接待息访率,使信访问题在第一时间得到妥善处理。同时,积极开展普法宣传下乡,定期组织“法律下基层”活动,广泛宣传法律知识,释明涉诉上访方面的有关法律规定,引导群众提高依法办事、依法解决矛盾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