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母出气”,一男子一脚将妻子踢成重伤
作者:朱艳萍 发布时间:2013-08-12 浏览次数:259
近日,大丰法院审理了一起因家庭矛盾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件,丈夫因家庭矛盾为母亲出气一脚踢破妻子脾脏,致妻子重伤,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朱某与周某系夫妻关系。2013年3月16日下午,朱某看到母亲在家掉眼泪,得知系其岳父家上门纠打,朱某只顾为母亲出气,在赶至妻子家中的途中与妻子周某发生口角,并一脚踢伤周某的腰部致脾脏破裂,后经医院手术脾脏摘除。经大丰市公安局物证鉴定室鉴定:周某创伤性脾破裂,经“脾切除”手术治疗,损伤程度属重伤。案发后朱某主动到大丰市公安局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且积极医治周某,给付住院期间的医疗费,被害人周某出具谅解书谅解朱某的行为。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朱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朱某犯故意伤害罪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应予支持。案发后,被告人朱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综合考虑本案系因家庭矛盾引发,且被害人已出具谅解书以及被告人朱某有自首情节且支付医疗费等认罪、悔罪表现,依法对被告人朱某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关于被告人朱某的辩护人提出的相关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予以采纳。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示:近年来,法院受理的因家庭矛盾处理不当引发的刑事案件不断增加,值得许多家庭反思。处理家庭矛盾需要冷静与智慧,简单冲动地“以暴制暴”方式容易激化家庭矛盾,造成不良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