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法院“协助执行员”协助执结一起借款纠纷
作者:徐伟民 发布时间:2009-02-26 浏览次数:879
本网无锡讯:日前,一起两村民间的借款纠纷,在宜兴法院“协助执行员”的大力协助下,得以圆满执结。
宜兴市官林镇钮家村村民陈某,前几年为了养鱼,欠债购买了同村村民蒋某近万元的鱼饲料,由于陈某对鱼塘管理不善,钱没赚着反欠下一身债务。蒋某上门讨要无着,便于2006年诉至法院,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并进入执行程序。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了解到陈某的经济状况不好,靠在外做小工维持家庭生活,履行能力较差。经做工作,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约定分期至2008年12月底前还清欠款,但陈某未能全部兑现。今年春节前后,执行法官多次上门,未见陈某。为此,执行法官来到当事人所在的村委,要求兼法院协助执行员的村委会左建平书记协助执行此案,左书记非常配合,充分认识到村民间打了官司若得不到及时执行,不利于村民间的和睦相处,更不利于维护司法权威,便及时安排村委会工作人员,利用晚上时间上门找被执行人陈某的家属做工作,让其积极履行义务。同时,考虑到陈某的实际困难,左书记又亲自出面做申请方蒋某的工作,使其适当作出让步。在此基础上,村委会又拿出一部分资金先借给陈某用于偿还债务,再由陈某逐年归还村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