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法院严格定案把关确保案件质量
作者:梁宁 发布时间:2013-08-09 浏览次数:520
邳州法院采取严格措施推进定案把关机制规范运行,有效提高了案件裁判质量。2013年1至6月份,该院一审判决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同比明显下降,一审服判息诉率始终保持在96%以上。
严格制度规范。该院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法院有关定案把关工作的规定,并结合自身实际,专门制定了《邳州法院定案把关机制指导意见》,强化院庭长定案把关职能,明确各审判组织职责权限、定案规程,确保裁判过程规范、有序;建立了院庭长办案制度,院领导和各业务庭长带头开示范庭,通过领导带头办理一定数量的案件发挥好示范和指导作用;完善了审判业务联席会议制度,定期讨论疑难、复杂案件,统一司法裁判尺度;建立了院庭长旁听评议庭审、评查裁判文书制度,切实发挥定案把关职能,确保了案件质量。
严格动态检查。除审管办定期评查外,专门成立案件质量评查小组,采取常规评查、专项评查和重点评查相结合,形成评查常态化,范围覆盖每位办案法官,重点检查卷宗评议、汇报笔录、合议庭评议笔录、庭内及审判业务联席会讨论笔录、裁判文书审核和签发等关键环节,重点评查被上级法院改判发回重申及涉诉信访案件,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组织反馈、通报和点评,揭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加强和改进定案把关工作的建议,并督促整改。
严格责任追究。对因定案把关机制运行中存在问题,造成案件被上级法院发回、改判以及当事人上访投诉等情形的,组织专题检查,查找原因,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在评先评优、职级晋升上实行“一票否决”,并采用捆绑式考核方式,对分管部门因把关不严造成严重后果的,分管领导也应承担相应责任,进一步增强了院庭长的定案把关责任意识,强化了院庭长的审判管理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