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作风体现着党的宗旨,关系着党的形象。作为掌握着审判大权的法官,我们更应当适应新形势,全面加强自身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建设,服务大局,服务人民,进一步树立“人民法官为人民”的良好形象。我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改作风,提效能:

 

一、转思想作风,加强人文关怀

 

司法工作不仅应当是严肃、威严的,还应当是包含着人文关怀的。这就要求我们法官在思想上转变作风,对群众多一份耐心,少一点烦躁;多一点尊重,少一点“官味”;多一点热情,少一点冷淡;多一份关怀,少一点漠然。

 

例如在诉讼服务中心工作的干警,在接待当事人时就要注重举止礼仪,避免冷、硬、横、推、烦,做到热情文明地服务,让每一个来法院立案或咨询的当事人都能感受到法院的温暖,“真情服务群众、共沐司法阳光”不仅仅是挂在墙上,更要放在心上、体现在行动上。一些人民法庭的年轻法官常常问我,为什么真情和笑脸没有换来当事人的信任,反而是猜忌或不屑。我想,只要法官给当事人足够的尊重,耐心倾听他们的诉求,多从他们的角度看问题,很多困难和矛盾就会迎刃而解。

 

涓涓细流,汇成大海。也许是微不足道的一声招呼,也许是轻轻递过去的一杯热茶,也许是上下楼梯一个及时的搀扶,也许就是对普通人的一个基本的尊重,却体现出了司法工作的文明和温暖。

 

二、转工作作风,提高审判质效

 

法院是党领导下的国家审判机关,担负着运用审判职能惩恶扬善、定纷止争的重要职责,是矛盾和纠纷的终局裁判者。法院加强工作作风建设,必须树立审判工作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的思想,强化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坚持求真务实,严谨细致,对工作高度负责,精益求精,依法办案,公正司法,把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贯彻和体现到审判工作的每一个环节中,诚心诚意、实实在在地帮助人民群众解决实际问题;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有的放矢,坚决反对特权思想、教条主义、形式主义的做法和衙门习气,下大力气解决作风粗暴、执法不文明等突出问题,切实改变那些情感冷漠、办事拖拉、不负责任的现象,增强司法亲和力,树立法院和法官公正、文明的良好形象。

 

法官的作风不仅关系到法院、法官的形象和法律的权威,而且关系到公众对社会公平、正义的信心,关系到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因此,法院必须切实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培育优良作风,树立良好形象。

 

审判工作是法院工作的重心,案件质量和效率是法院和法官的生命线。新形势下,司法资源的有限性与当事人纠纷的无限性之间的矛盾与冲突愈演愈烈,法院案件的数量急剧上升。作为一名人民法官,要树立高度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不怕苦,不怕累,认真办理每一起案件。

 

公正是司法的生命和灵魂,也是服判息诉的前提和基础。法官在办案过程中要力争做到实体公正、程序公正、形象公正,要正确处理法律真实与客观真实、程序正义与实质正义的关系。在工作中,法官应注意自己的行为和文明用语,应自觉遵守立案、庭审、调解、执行、信访、制作文书等各项工作和业务活动的基本要求。

 

三、转学习作风,提高自身素养

 

学习是一个永恒的课题。当前,新事物、新问题层出不穷,客观形势对法官的理论素养、学识水平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作为担负国家审判重任的人民法官,更应该加强学习,在全国轰轰烈烈兴起的学习热潮中,以时不待我,只争朝夕的精神状态,扎实迅速地投身于学习热潮的最前沿,把学习作为法官的重要和迫切任务来追求。

 

法官的能力水平和文明程度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法律实施的效果。这就要求法官不仅要时刻忠于职守,忠于党和人民的利益,更要有深厚的法律功底,广博的学识,敏捷的思维,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还要具备高尚的道德情操。因而,法官必须加强学风建设,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在统一思想、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上狠下功夫。既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增强政治上的敏锐性和鉴别力,提高政治素质,又要注重抓好业务知识的培训和学习,具备较高的法学理论水平和过硬的职业技能;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坚持学以致用、自觉运用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端正指导思想,指导审判实践,注重办案效果,不断增强处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能力和水平,确保实现司法的公正与效率。每一个法官只有不断学习,不断改造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道德观,才能适应法官的职业要求。

 

四、转生活作风,廉洁自律

 

法官是一个特殊群体,除了应当自觉遵守《公务员法》,还应当严格遵守《法官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五个严禁》等针对法官行为规范的规定。古往今来,没有一份职业能够像法官一样,在“廉洁”这一点上要接受全社会如此多近乎苛刻的挑剔,也没有一份工作能像法官这个群体在这一点更能触动公众的神经。作为新时期的人民法官,应该有执法为民、公正廉洁的博大胸怀和价值追求。

 

法官应通过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监督、自我调整、自我提高,从灵魂深处自重、自省、自警、自制、自励,树立良好形象,达到司法为民、实现“公正与效率”的目的。法官能否做到廉洁自律,关键是自身职业素质和社会公德的修炼。

 

总之,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对自己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以及生活作风进行认真的对照检查,坚定为民、开拓、务实、清廉的科学发展观,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廉洁自律的人生习惯,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做好本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