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案件庭审、提高法官驾驭能力、增强审判的社会公信力,宝应法院在庭审评查活动中,做到一庭一评,集中会诊,当面挑剔,不断增强法官质量意识、责任意识,促进庭审活动进一步规范、法官业务水平进一步提高、社会效果进一步提升。

 

“一庭一评”。 为使庭审评查取得实效,详细划分评查项目,合理设置评分标准和基本分值,由评委逐项评分并提出整改措施。每次庭审一结束,都由院领导及审判委员会委员组成的“考官”,当场给法官亮出着装仪表、庭审语言、驾驭能力等项目的成绩。对于需要改进的地方,当场“把方”,提出具体建议。

 

“当面挑剔”。 对庭审中的疑点和不足,评委面对面直指“痛处”,要求承办法官审视自己办案的瑕疵,在查清事实、办案程序等各个环节,进行全面的自检,查找不足,表态今后如何整改。

 

“通报全院”。通过观摩庭审、评分、组织评议、信息反馈,最终形成评查通报,总结一段时间庭审过程的共性与个性问题并提出整改建议。对评查中出现的问题,要求承办法官、审判庭分轻重缓急、难易程度及时整改或限期整改,将评查与整改贯穿于“庭审评查”活动的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