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内司委调研江苏人民陪审员工作
作者:朱旻 杨鸣 发布时间:2013-08-08 浏览次数:521
8月6日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司委王胜明主任委员带领调研组,来我省法院召开座谈会,听取全国人大《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颁布实施以来,江苏法院开展人民陪审员工作的情况。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司委刘成林副主任主持座谈会。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周继业对我省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开展做了情况汇报。省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徐清宇参加座谈。南京中院、南京鼓楼区法院、苏州吴中区法院、徐州贾旺区法院领导分别做汇报。
王胜明副主任委员认为,江苏法院在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决定》过程中进行了很多探索,积累了许多有益的经验,对于进一步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他指出,今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决定》的执行情况和人民陪审员工作情况的报告。这次选择江苏进行调研,就是为专题审议工作做准备。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专题审议的根本目的,在于进一步推动人民陪审员工作的开展。一方面,要坚持人民陪审员制度。另一方面,要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既要总结全国法院的有益经验和成功做法,通过立法肯定下来,推广开来,又要着力解决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比如工陪矛盾而不能参审、陪而不审,以及经费保障问题,通过不断完善促进人民陪审员制度更好地发挥作用。
记者座谈会获悉,目前,江苏人民陪审员共计6115名,人员总数达到了全省基层法官数的82.6%。2008年至今年上半年,全省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理案件47万余件,参加审理案件的数量和比例逐年上升。今年1-6月,全省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理案件47529件,全省法院一审陪审率为91.9%,基层法院一审陪审率达到98%。
随着人民陪审员的规模进一步扩大,对人员组织与参审管理的要求将越来越高。江苏法院将参照法院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开发建立人民陪审员信息库和后备人选信息库,同时关联审判管理系统,建立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管理系统,提高人民陪审员工作的信息化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