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法院一份司法建议助推人保公司管理创新
作者:张伊扬 发布时间:2012-02-23 浏览次数:267
近日,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支公司负责人一行专程来到太仓法院,就不久前法院对保险合同领域多发问题提出的司法建议予以积极反馈,并对法院能动司法,积极促进保险行业管理创新的做法表示感激。
2011年,太仓法院共受理保险合同类纠纷案件40余起,涉案标的为575万元。针对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的诸如保险人存在未能妥善保存投保单、对代办投保的投保单上是否有投保人签字未进行审核等共性问题,不仅增加了保险公司败诉的风险,而且也对保险业的健康发展造成一定影响。鉴于此,太仓法院经广泛调研,制定了司法建议书,提出了针对性的建议措施,并将该司法建议函告相关保险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支公司在收到该司法建议后,立即引起公司领导的高度重视,多次开会研究司法建议中提及的问题,就投保、理赔等关键环节中应当注意的事项,具体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措施,并以书面的形式将司法建议的整改意见及时反馈到法院。
近年来,太仓法院坚持能动司法,积极与保险公司、保险行业协会、商会等组织开展“和谐共建”工作,主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努力防范和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真正把法院的审判工作和促进经济健康稳定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有机结合起来,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