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交通肇事案,退休教师张(全德)化名驾驶摩托车将周某撞成重伤后,立即报警并拨打120求救,还主动支付各项费用13万余元,并多次去医院陪护,周某一家深受感动,在他取保候审时,周某的儿子自愿为其担保。被害人的谅解成为法院作出从轻处罚的原因之一,最终张全德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

 

驾摩托车撞伤人

 

去年331024分许,63岁的张全德驾驶摩托车从镇江市区出发,打算回句容下蜀的家中,行至和平路口时,因为一辆同向行驶的汽车挡住了视线,他与骑自行车同向行驶欲左拐弯进入和平路的周某相撞,62岁的周某倒地受伤。

 

张全德驾驶的摩托车是20044月购买,车辆检验有效期至2006826日,保险终止日期为2006826日。事发时,张全德的驾驶证处于注销可恢复状态,他无驾驶资格。

 

经公安机关认定,张全德负主要责任。

 

伤者家属放弃追究刑责

 

事故发生后,张全德打电话报警,并在事故现场等候处理。

 

周某倒地后颅内出血,伤情严重,经鉴定,他的损伤构成重伤,车祸当天就实施了开颅手术,并处于昏迷中,后来又做了一次开颅手术。在周某住院期间,张全德积极垫付医疗费用,多次到医院照料周某,无微不至。周某前后花费12万元治疗费,张全德未拖欠一分。

 

经过大半年的治疗,周某痊愈,两家人也因一场车祸成为朋友,2012年底,双方友好协商赔偿事宜,张全德赔偿周某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13万余元。周某放弃追究张全德刑事责任,愿意在刑事诉讼中出具谅解证明。

 

伤者儿子给他做担保

 

去年66日,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张全德被取保候审。记者注意到他取保候审的保证人是周某的儿子。原来,张全德因认罪态度积极,法院同意取保候审,但办理手续时缺少一位担保人,这时周某的儿子主动站了出来,成为张全德取保候审的担保人。

 

周某儿子说,张全德的行为让他们很感动,最让我们感动的是,他是退休老师,手上也没有多少钱,事后贷款了5万元。在周某住院期间,张全德还常常前去看望,第二次手术的时候,他在医院陪护了一个星期,周某的儿子坦言,他们已经完全信任他。

 

当事双方成为朋友

 

我在这次事故中没有按照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进行车辆驾驶,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我对事故认定没有异议,会积极赔偿伤者,承担自己应尽的责任。张全德在公安机关这样说。

 

庭审当天,张全德表示,他当了一辈子教师,以前都是站在讲台前教育别人,没想到退休后也会站在被告席上,这让他十分愧疚和难过,但既然自己犯了错,该承担的责任就不应该逃避。

 

今年717日,润州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张全德犯交通肇事罪,向润州法院提起公诉。

 

82日,润州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认为,张全德的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依法应予惩处。张全德能够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张全德能够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亦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相关法规,作出上述判决。

 

肇事者往往想方设法逃避责任,受害者有时也会漫天要价。办案法官余波说,他每年要审理数十件交通案件,一般来说,原被告之间的对立情绪非常严重,交通肇事后,肇事者和受害人相处如此和睦,像好朋友一样,确实少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