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大丰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2012828日,被告人秦泉向被害人张一邮寄了伪造的国美25周年庆典中奖单,被害人张一收到后发现中了二等奖,喜上眉头,遂拨打了“中奖单”上印制的国美兑奖查询专线电话咨询中奖事宜。被告人秦泉告知被害人张一所中的奖品为奔驰C级轿车,并让其与公证处联系。被害人张一随即拨打了“中奖单”上印制的公证处奖品发放专线,被告人秦泉又冒充北京市开发区公证处公证员王阳的身份,以中奖须缴纳拍卖入场费、购买产品费、转账审计押金、个人所得税、地税、车辆购置税的名义,先后6次共骗得被害人张一人民币140200,案发后,被告人秦泉退出赃款人民币6000元,后被告人的家属代为退还了全部赃款。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秦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秦泉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予支持。被告人秦泉庭审中虽有辩解,但其在判决前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又能够如实供述,依法可以对其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一、三款、第七十三条第二、三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之规定,判决被告人秦泉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