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法院:推进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显成效
作者:马天跃 发布时间:2013-08-07 浏览次数:467
近年来如皋法院坚持把促进和谐的官民矛盾作为行政审判工作的重要课题,以积极推动和引导健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为抓手,认真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及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和源头性预防,取得了显著成效,2010年至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连续三年保持了100%,行政案件数量与矛盾化解率同步提升。
实行重要信息抄告制度。对于行政诉讼案件,除向被诉行政机关送达“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通知书”等诉讼材料外,及时将立案、开庭等重要信息抄送市政法委、市法制办等部门,以信息简报、专报等形式,及时宣传通报首长出庭应诉后行政争议得到有效化解的案例,设立专门台帐如实登记负责人应诉及参与化解情况。
实行出庭信息反馈制度。定期将行政案件立案情况统计和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信息向市人大、市政法委进行反馈,同时针对涉及拆迁等民生类行政案件发送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建议函,通过每个季度编发《行政审判工作通报》向党委、人大、政府及时汇报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及存在问题,积极配合市政法委、法制办开展法制如皋、依法行政工作考核。
建立行政诉讼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联席会议,对于在行政审判中发现的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及时进行通报,分析案件胜诉败诉的原因,探讨改进的有效途径,同时通过联席会议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机关负责人的应诉技巧技能的培训,力促实现行政负责人出庭从出庭到出声的实效转变。
建立重大案件旁听庭审制度。选取典型行政案件,行政机关一把手负责人出庭应诉,同时组织全市各个行政机关执法人员,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一同旁听庭审,强化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意识,形成“以点带面,以面促点”的良性循环,2011年至今先后有市人保局局长、市公安局局长、市住建局局长等8位一把手出庭参与诉讼,完成了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从导向型向事务性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