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法院推行“阳光司法”提升群众信任度
作者:邵海林 发布时间:2013-08-07 浏览次数:451
近年来,丰县法院积极开展阳光司法,不断扩展司法公开范围和内容,办案效率和质量明显提高,群众信任度大幅提升。
充分利用媒介,让审判全程公开。该院积极开展庭审网络视频直播,对能公开审执的案件全部公开,对具有宣传教育意义的案件、部分巡回审判案件及社会法庭调解纠纷进行直播,并建立法院政务网站,公开院长热线电话,与群众交流互动,解答群众咨询。同时,全面落实裁判文书上网,按照“应上尽上”的原则,将裁判结果公开。
邀请代表参与,让监督全面落实。该院出台了《接受人大监督的实施意见》,明确一名副院长作为与县人大、县政协日常工作联系人,设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专线,建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沟通短信平台,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审理。
推行释法答疑,让司法公开透明。该院推行“一案一释”制度,印制案件满意评分表,将释法满意情况纳入其中。在县电视台开辟“庭审在线”栏目,选择代表性的案件进行释理说法,扩大教育面。组织法官深入乡镇、企业、中小学校,以上法制课的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实现阳光立案,让群众感受便捷服务。该院在立案大厅设立导诉台,积极为案件当事人提供立案受理、材料收转、案件查询、法律咨询等“一站式”服务,为前来立案的群众提供受理、审查、交费、立案全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