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应法院曹甸法庭三举措创新司法服务新机制
作者:周健 发布时间:2013-08-07 浏览次数:425
宝应曹甸法庭狠抓服务理念的突破和司法服务举措的创新,有力促进辖区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建立司法服务培训制度,构造法庭专门司法服务和民间兼职司法服务互补机制。法庭依托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的选任,注重加强对重点企业、基层村组及人大代表所在单位的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法律知识的培训力度,使其成为本单位、本系统的兼职司法服务员,满足所在单位的日常法律服务需要。同时将其作为法庭与企业等单位日常法律服务需要的联络员,遇有兼职司法服务员解决不了的事务,法庭则启动专门的司法服务流程。
建立司法服务协作联动制度,全面满足辖区各项司法服务需求。针对不同主体、不同法律关系的司法服务需求,法庭在加强自身业务范围法律服务力度的同时,积极寻求其他业务部门的协同与协作,最大限度为服务对象提供最准确、最便捷、最完整的司法服务。
建立司法服务台帐调研制度,加强对司法服务的调研成果利用。为将日常司法服务落实到实处,法庭对司法服务的台帐进行了分类管理,每个月进行梳理,对共性问题进行专题调研,不定期向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发布预警信息,以避免再度发生类似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