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润州区法院2007年就被江苏省共青团委、江苏高院命名为省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近年来,该院把弘扬镇江 “大爱”精神融入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中,全面优化提升少年司法工作,着力打造青少年维权“大爱”品牌,取得了显著成效。

 

创新实践“一体化”维权模式

 

从组织领导、审判机制、社会衔接、制度构建四个方面建立 “一体化”少年司法工作机制,创新实践综合维权模式。

 

整合多方资源,组织领导“一体化”。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相关庭室负责人参加的争创国家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领导小组,下设预防青少年人犯罪和青少年维权工作两个工作组。引入社会资源,建立由公安、检察、司法、关工委、共、青、妇和基层社区等相关部门参加的“润州法院预防青少年犯罪和青少年维权网”,在社区、民政部门和中小学聘请维权联络员12批次63人。以“启园”法文化基地为依托,与镇江市关工委共建“青少年法制道德基地”。几年来,开展“雏鹰展翅”、“我是小法官”法制夏令营和模拟法庭等活动21场次,通过法制课、模拟法庭、图片展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制教育57场次,受教育中小学生2万余人次。

 

建立综合维权平台,司法保护一体化。将维权视野拓展到民商事、行政审判等领域。2009年起设立了“少年案件综合审判庭”,专司涉及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案件的审理和调解工作。还从教育、工会等部门以及离退休干部中选聘了5名熟悉未成年人特点、善于做未成年人思想工作、热心青少年维权事业的人员担任特邀人民陪审员,通过强化业务培训,充实了专业化维权队伍。

 

优化审判机制,维权预防一体化。探索实践少年司法“5+1+N”的润州模式,将维权、调解、审判、预防、帮教5类少年司法业务一体化,再与政府社会对接联动,并建立起心理辅导机制、家长课堂机制、司法救助机制、审前调查机制、社区帮教机制等,进一步拓展少年司法工作路径。

 

健全完善规范化维权机制

 

通过强化维权机制的规范运作,优化提升青少年维权水平。

 

健全“五项机制”,促进规范维权。创新心理辅导工作机制。制定《涉少案件心理辅导办法》,规范辅导流程,明确6种心理咨询的范围,3种启动程序咨询方法,3个心理咨询阶段,3种心理咨询方法和心理评估报告的运用。经过心理辅导,19例因为心理人格障碍和具有偏执倾向导致家庭矛盾纠纷的家庭,最终和好如初。完善矫正帮教机制。将每月18日定为维权帮教日,对判处缓刑的未成年犯等进行集中回访帮教;与司法行政部门共同组织青年志愿者、离退休干部与判处非监禁刑的未成年被告人进行“一对一”结对帮教;对判处监禁刑的未成年罪犯,与管教警官共同开展“亲情三联动”活动。 推行“圆桌审判”方式。并从共青团、妇联、工会、社区街道等单位聘请热心少年工作的同志担任特邀陪审员,共同进行帮教。建立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根据新修订的刑诉法规定,及时建立记录封存制度。并对封存案件的审理、封存的程序等做出了明确的要求,同时由档案室设立专柜封存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引入“合适成年人”参与制度。根据案情需要,从学校老师、“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人员、社区干部或离退休干部等了解青少年心理特点的人员中选聘“代理家长”。 “代理家长”可以与涉案未成年人当面交流,了解其心理、健康状况,对涉案未成年人进行教育疏导,能有效的维护其合法权益。

 

实行“四个优先”,畅通绿色通道。对涉少案件,坚持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优先、援助优先。在立案环节,立案庭设立涉少立案窗口,尽量简化立案审查程序,做到当日立案,当日移送审判庭;在审判环节,建立涉少案件全程跟踪制度,督促涉少案件快审快结;对确因家庭经济困难无力聘请律师提供辩护的未成年人,主动联系法律援助,确保其诉讼权利。近年来,审理的涉少刑事案件辩护率达到100%

 

严把“四个关口”,突出司法保护。严把基本事实证据关。坚持全面审查证据,6年来,涉少刑事案件无一件错案,审判质效指标名列全市前列。严把定罪量刑关。对初犯、偶犯、犯罪情节较轻以及被胁迫、诱骗犯罪的未成年人犯,通过庭审教育达到教育目的,尽可能适用非监禁刑。同时积极探索刑事和解,促成加害未成年犯及家庭向被害人或其家属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严把涉少民事审判关。对涉及变更监护人,追索抚养费、抚育费,探视权等涉及未成年人权利的案件,关注未成年人的诉求,让其充分表达真实意愿。对未成年人举证困难的情况下,充分运用依职权调查职能,主动调查取证。在实体处理上,现行法律有明文规定的依照规定执行,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确的,在判决或调解中对未成年人利益给予倾斜。严把涉少案件执行关。在涉少案件执行中,对怠于履行义务的义务人,穷尽情理交融的说服教育工作,穷尽强制措施,督促义务人及时履行义务。6年来,未成年犯重新犯罪率不到1%,无一件错案,无一起投诉,无一件申诉案件,走出了一条法理与情理和谐、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的少年审判之路,为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社会和谐做出了重要贡献。

 

打造青少年维权“大爱”品牌

 

把大力弘扬镇江“大爱”精神贯穿于青少年维权工作始终,深入实施“一体三面”维权工程,探索创新寓教于审、“圆桌审判”等和谐司法方式,建立完善社区矫正机制,开展“献爱心”活动等,精心打造少年司法“大爱”品牌,提升维权实效。

 

积极构建“一体三面”少年司法模式。建立完善以少年案件综合审判庭为主导,学校、家庭、社会合力维权的少年司法模式。突出司法保护,强化法院主导。优化完善审判机制,推行审前调查、心理辅导、庭审教育、志愿者谈心、圆桌审判、判决书总结犯罪原因、刑事和解、家事谅解等一系列举措,加大对青少年的司法保护力度。抓好法校共建,强化维权教育。大力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选派10名审判业务骨干担任辖区中小学法制副校长。在校园开设晚间家长学校、外来务工子女法制课堂等法制课堂,组织开展青少年假期法制夏令营和模拟法庭活动等,面向广大中小学生开展法制教育。妥处家事矛盾,优化成长氛围。从审理好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的家事纠纷入手,努力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家庭环境。加强联络互动,夯实维权合力。积极构建社会化维权工作机制,以少年庭主导,加强与区综治、司法、公安、妇联、关工委、团委以及街道、社区的联络互动,组建“润州法院预防青少年犯罪和青少年维权网络”、“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网络”、“阳光法律课堂普法网络”等青少年工作网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促进青少年维权工作开展。

 

寓教于审,将教育感化挽救工作贯穿刑事审判全过程。 强化事实教育。通过分析犯罪行为及危害后果进行事实教育,使少年被告人心悦诚服认罪。强化感召教育。分析被害人遭受侵害后的痛苦,以及因被告人失足对家庭所造成的伤害,促使被告人认真反思,由消极受审转向积极悔罪。强化威慑教育。引导羁押的被告人对比大墙内外的生活,使其感受家庭的温暖、课堂学习和自由的可贵,更加珍惜自由。强化预防教育。帮助剖析犯罪的具体原因,增强自我控制能力,引导调节心理。

 

加强人文关怀,积极扶危济困。大力开展捐资助学扶危济困活动,对因父母患病丧失劳动能力、因病过世、家庭特困等原因面临辍学危险的未成年在校生,组织干警捐资助学、捐物扶危济困,尽力帮助其摆脱困境。每年都为10余名贫困学生捐资助学。      

 

深入开展矫正帮教工作。构筑立体矫正网络。组织青年志愿者、离退休干部与判处非监禁刑的未成年被告人进行“一对一”结对帮教,并由案件承办法官通过信件、电话或上门方式,定期进行回访,开展心理疏导,联系协调所在社区、就读学校,帮助其解决生活、学习上的困难。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立体矫正帮教体系。开展“亲情联动”,温暖高墙内失足少年。对判处监禁刑的未成年罪犯,每年组织刑事法官、关工委离退休干部到省少管所进行回访,送去学习书籍、生活用品,与管教警官共同开展“亲情三联动”活动,通过交流谈心,鼓励其积极改造,早日回归社会。落实帮教责任,完善多环节衔接制度。 对未成年矫正对象单独建档立卷,做到“一案一登记,一人一台帐”,实现与公安、司法等单位的信息共享。建立审前调查制度,就未成年被告人是否适用非监禁刑由社区出具意见;对适用非监禁刑的未成年被告人,责令被告人、法定代理人或监护人签订社区矫正保证书,并请所在基层组织、就读学校参与签订保证书,由学校老师、社区干部、法定代理人共同组成帮教小组,跟踪监护帮教。

 

面对青少年维权工作取得的成绩,润州区法院少年庭庭长杨春表示,将继续从实现法治中国梦的高度出发,从建设国家更加光明灿烂的未来着眼,进一步发挥青少年维权职能,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温馨、大爱、舒心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