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叛逆期的少男少女,总是习惯性地逆反父母的叮嘱,却不知这样往往给自己带来灾难。放学不归家的初中少女,就是因为轻信朋友,结果惨遭社会青年侮辱。731日,如东法院一审以强奸罪判处男子曹某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

 

曹某绰号“大灰狼”,今年24岁,曾因犯盗窃罪,于20071116日被如东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20101月刑满释放后,曹某也不去找正当工作,干个一两天油漆工,手头有点儿钱就出去鬼混,就这么在社会上游荡。

 

2013422日下午六点,学校放学了,处于青春叛逆期的少女陈某和王某却不愿回家,她们喊上同学杜某一起去餐厅吃饭。结果正好遇上了曹某,杜某和曹某打过几次交道,算得上是熟人。曹某听说她们不愿回家,便说自己已经在掘港镇三元世纪城丽雅宾馆开了房,大家可以一起去打牌玩电脑。见到是杜某的朋友,两位女生也没多想,就一同来到了丽雅宾馆303房间。进了房间,四人玩了一会儿牌后,曹某借机挑事赶走了杜某和陈某。随即曹某采取打耳光,威胁把王某扔下二楼的手段吓住了王某,强行与其发生了关系。

 

事后,见到双眼红肿的王某,杜某和陈某发觉不对,一番安慰,王某说出了被曹某强奸的实情。三人随即向如东县公安局报案。424日,如东公安将“大灰狼”曹某抓捕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