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日,金坛法院执行局法官钱金华对一直躲藏在外的拒不移交拍卖房产的被执行人王某采取了强制执行,将王某被拍卖成交的房屋移交给买受人,同时妥善解决王某暂时居住问题,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原来王某曾将其所有的房产向某银行抵押贷款人民币50万元,到期后分文未还,债权人某银行遂提起诉讼。案经审理后,法院判决王某归还借款及相应的利息。但王某未能按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履行,权利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很快分到了法官钱金华手里。钱金华在接到该案后依法向被王某发出执行通知书后,并告知被其相关执行程序。但王某仍不履行,于是,金坛法院依法委托评估公司对王某所抵押的房产进行评估、拍卖,最终以120万元被人竞价成交,并办妥房产过户手续。

 

房屋被依法拍卖成交后,为维护买受人的合法权益,钱金华多次向被执行人王某做工作,要求其搬出已被拍卖的房屋,遭到王某的拒绝。王某的主要理由是其只有这一套房产,搬出之后没有其他地方可住。他一边与法院对抗,不让执行法官进其家门,另一边长期躲避在外,拒不露面,玩起了“失踪”。钱金华多次与王某进行电话沟通联系,王某要么接通后挂掉,要么恶语相向拒不配合。面对这样的情况,钱金华和买受人联系,征得买受人的支持,广撒“英雄帖”,奖励提供王某行踪线索的群众。

 

201382日清晨,钱金华接到买受人电话说有群众提供王某行踪线索,说王某在该市城东派出所与检察院附近逗留。钱金华立即组织书记员、法警前往城东派出所西侧,发现王某正在一家早餐店喝粥,立刻上前即时控制了他。王某面对突入而来的法院工作人员,很是震惊,张目结舌,旋即很快冷静下来,诚恳地接受了法官的训诫,接下来也就积极配合完成了本案的房屋交接等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