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中院立足审监职能加强司法建议成效凸显
作者:审监庭 发布时间:2013-08-06 浏览次数:487
近年来,常州中院审监庭通过各类再审案件的审理,分析透视社会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大力加强司法建议工作。近三年共发出司法建议15篇,并探索建立了“调研+建议+反馈+回访”的司法建议工作模式,取得良好成效,一篇建议被人民法院报作为精选建议向全国推广。
找准问题,善于思考。从复杂案件中发现某一领域的制度或管理漏洞,认真调研、提炼问题。在审理一起当事人通过虚假转让二手房所有权套取巨额房贷资金清偿非法债务的房屋转让合同纠纷中,主动赴市银监局调研个人住房贷款金融监管政策及风险管理制度,发出完善个人房贷审批流程管理机制的司法建议,及时弥补了银行办理个人房贷业务未能严格执行贷款“三查”制度的漏洞。
提高建议的针对性、可行性。力求所提建议依据充足,说理充分,客观合理,切实可行,避免泛泛而谈。通过审理某律师服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案件,建议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加强对常州市律师事务所风险代理收费的管理,制定律师风险代理收费的行业规范、惩戒规则。通过审理某公安机关行政处罚决定纠纷,针对公安机关办案中存在的“重实体、轻程序”问题,建议严格执行行政案件程序规定,进一步落实行政处罚公开原则,严格行政执法责任制。通过审理某城管部门接到违章建筑投诉不履行法定职责纠纷,建议城管行政执法部门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受理并组织核查,会同规划部门建立案件协调处理机制,共同查处违法行为。
跟踪回访。每件司法建议发出后,及时进行跟踪,实现了件件建议有书面回复。同时,对收到的书面答复件件回访,就建议的质量、效果与有关单位加强沟通交流,真正促进了问题的解决、制度的完善。如银行依据司法建议在贷款流程增设回访环节,确保贷款资产安全;司法行政机关根据司法建议完善了律师风险代理收费的管理措施,有效解决了常州地区律师风险代理收费不规范的问题;公安机关认为司法建议内容中肯,责成相关部门认真剖析学习,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并进一步与法院建立了良好的工作交流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