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共建:“民牌”成品牌 苏州两级法院深化和谐共建
作者:宋华俊 张帅 发布时间:2012-02-23 浏览次数:408
2008年,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苏州中院提出了“和谐乡镇、和谐社区”共建的初步构想,探索改变以往“开门收案,关门办案”的工作模式,着力搭建一个凝聚各方合力、维护基层和谐、优化司法服务的平台。全市法院目前已与380家单位与组织建立了和谐共建关系,组织法官下基层15000余人次,接受群众咨询38000余人次,共建地区涉诉案件同比下降22.17%。
苏州法院的这一做法得到最高人民法院王胜俊院长的高度评价,认为“和谐共建活动有力地促进了社会和谐,是能动司法的具体体现”。
联动协作,搭建社会管理新平台
2009年5月,苏州中院向全市法院下发了《关于积极推进“和谐乡镇、和谐社区”共建活动的指导意见》,“和谐共建”活动在苏州两级法院全面拉开序幕。
各家法院也纷纷结合自身实际,推出各项工作举措。“驻村法官工作室”、“和谐共建工作站”、“人民法庭社区民警调解培训基地”、“离任法官老娘舅调解工作室”等“新点子”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出来,很多都是全省法院系统首创。
作为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举措,“和谐共建”活动为共建双方发挥合力,共同下好基层稳定这盘棋提供了平台。
2010年,苏州中院有关部门联合共建单位,就社会管理中的一些问题展开调研。调研中提出的小区物业管理纠纷多发并成为影响基层稳定重要因素的情况受到市委政法委高度重视,并研究设立了物业服务纠纷专业调解委员会。
发现问题,才能更好地解决问题。针对审判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法院适时提出司法建议,提醒有关单位和组织未雨绸缪,及时完善管理机制。金阊区法院针对共建地区服务外包、商辅租赁和劳资纠纷多发的情况发出多份法律意见书,促进了共建地区社会管理的完善。共建以来,全市法院向共建单位和组织发出司法建议649份。
采访中,周市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史洪亮深有感触地说道:“共建以来,全镇两级干部依法执政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广大群众运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和规范自身行为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
2010年3月,省法院在苏州召开社会管理创新现场会,在全省法院系统推广了和谐共建经验做法。“和谐共建”活动已然成为苏州两级法院能动司法、服务大局、联系群众和创新工作的品牌工程。
关口前移,筑起纠纷化解新防线
去年4月初,虎丘区通安镇向法院通报了一起因农药质量存在瑕疵导致梨树绝收的涉及90余户种植户索赔的群体性纠纷。虎丘区法院获悉后立即启动与共建单位的重大纠纷联合处置机制,指导通安镇做好沟通协调工作,促成农药生产商和销售商与农户们达成了一揽子赔偿协议。
这仅仅是苏州法院加强与共建单位联动协作、合力化解矛盾纠纷的一个例子。工业园区法院协助共建单位从源头上防范商品房买卖中可能引发的纠纷风险,促使该地区的商品房买卖纠纷案件逐年下降。张家港法院乐余法庭在“华夏第一钢村”永联村成立全省首家“驻村法官工作室”,实现了村内民间纠纷的“零诉讼”。
去年6月,我省首家“保险合同纠纷裁决中心”在苏州挂牌成立。“中心得以成立,中院民二庭的法官功不可没。”该中心负责人介绍说。原来,中院民二庭与市保险协会建立共建关系后,结合保险行业纠纷特点,推出了多项针对性措施,如开通服务热线、设立服务邮箱、组织案例讲评等,积极探索建立保险合同纠纷诉前处理长效机制,最终促成该中心的设立。
据介绍,法院适当提前介入,协同共建单位在纠纷多发领域开展纠纷预防化解,是和谐共建活动的一大特点。共建以来,全市法院协助共建地区排查化解矛盾纠纷17000余起。
对此,中国常熟服装城管委会副主任沈瑞良认为,通过共建平台,法院对共建地区发生的矛盾纠纷,在法律层面上进行指导,使纠纷解决更具针对性和有效性,有力提升了共建地区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的合力。
延伸职能,增进服务大局新成效
经过“苏州西部生态城”,笔者见到一块“苏州重点建设项目司法服务工作站”的牌子,这是苏州中院与金阊区委和虎丘区委签订共建协议后,成立的首批服务工作站。
为了更好地为“三区三城”建设、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等重点工作提供司法保障,中院专门出台工作意见,自觉地把审判工作置于全市工作大局加以谋划。
在虎丘地区综合改造工程、桃花坞历史文化片区综合整治保护利用工程、滨湖新城建设等重点项目现场,随处可见法官们忙碌的身影。“法院指派资深法官担任法律指导员,驻站现场办公,定期对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各种法律、政策问题进行梳理和分析研判,提出对策建议。”中院副院长曹忠明介绍说。
人才是发展的关键。中院民三庭推出服务“新人才”司法护航计划,与苏州留学人员创业园、苏州胥江壹号文化创意产业园等签订共建协议,合作开展人才培训,大力提升“新人才”管理和运用知识产权的能力。该院民四庭则与工业园区法院联合走访了中科院苏州纳米技术与纳米仿生研究所,为高端领军人才提供法律服务。
“和谐共建”活动为全市法官提高群众工作能力提供了“良机”。吴中区法院在共建单位设立司法服务窗口,以青年法官为主要力量,构建集巡回审判点、诉讼服务点和特约调解点“三点合一”的司法服务新模式。
常熟法院在服装城设立法官工作室,与服装城管委会司法所、劳动保障等部门以及各商会建立定期联系制度,联合建立“服装城综治联络QQ群”,先后解答群众咨询1000余人次。
采访中,有着多年“社区法官”经历的虎丘区法院青年法官顾文娟感慨地说:“裁判不是定分止争的最终目的,通过化解纠纷增进群众幸福感才是裁判的真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