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婚前伪造借条 骗债诡计不成惹祸上身
作者:徐勤超 徐燚 发布时间:2013-08-05 浏览次数:245
夫妻感情破裂了,那就好聚好散。可让魏艳郁闷的是,前夫李军竟然伪造出10万借条,花言巧语骗来叔叔的身份证,并以叔叔的身份,委托律师拿着伪造的欠条,向新沂法院起诉李军和魏艳偿还债务。
离婚时凭空飞出10万借条
魏艳与李军均系邳州市人,二人于2004年3月17日登记结婚,婚后一年便生育了一个可爱的儿子。原本很是幸福的一家三口却因李军的不检点而破灭。
李军婚后由于不喜欢受拘束,总是在外面沾花惹草。纸终究包不住火,2010年10月,魏艳在大街上便看到李军与别的女人搂搂抱抱,回家后魏艳不断质问李军,李军都闭口不答。魏艳一气之下收拾行装回了娘家,这一回便一直都没有回来。2012年8月19日,已经分居两年的魏艳为了自己以后的生活,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2012年10月18日,法院开庭。庭审中李军向法庭出示了新沂法院的民事调解书,主张魏艳应承担夫妻共同债务10万元。这突如其来的债务令魏艳顿时傻了眼。
叔叔本人亲口回应:没有借过钱
庭后,魏艳从所谓的债权人李军的叔叔处得知,他从未借钱给李军,也未委托任何人到新沂法院起诉,他自己的身份证是李军找借口拿去复印的。
魏艳认为,李军、李军的叔叔都是邳州市人,即使双方有债务纠纷也应当由当地法院受理。魏艳认为是李军为了掩盖事实真相,凭空捏造了在新沂的住所,在新沂法院立案;又编造了借条,假借其叔叔的名义提起诉讼,并在立案当天调解成功,妄图通过虚假事实伪造他们婚前的借条让魏艳承担一定的债务。因此,魏艳于2013年3月份向新沂法院提起再审申请。
虚假诉讼被揭穿终究惹祸上身
新沂法院审监庭在接收到魏艳的再审申请材料后,经审查认为本案有重大虚假诉讼之嫌疑,快速予以立案、实地调查和听证。在与李军的叔叔的谈话中,其承认李军并未欠其债务,其也并未委托他人到新沂法院起诉李军。加之在听证中申请人所提供的材料,确认了李军制造假案、虚假诉讼的行为。
再审庭审中,李军当庭承认因其与妻子魏艳诉讼离婚,为了减轻经济负担,经其母亲介绍,委托了薛某某作为诉讼代理人,并向薛某某出具了欠李军叔叔人民币100000元的借条一张,后委托其作为李军叔叔的诉讼代理人起诉至法院。经该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经新沂法院再审确认本案属虚假诉讼,对该虚假诉讼、妨碍民事诉讼的行为应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考虑到李军系教师,其母亲年龄已逾古稀,该院没有对其采取拘留措施,作出了处以罚款3万元的决定。(文中人物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