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921日晚,王某与其朋友周某、许某等三人相约到拉斯维加斯娱乐会所唱歌,期间几人还特意喊了几个美女“公主”一块唱歌、喝酒、聊天,几人相谈甚欢,都有了几分醉意。几人唱歌期间,周某突然将一“公主”的手机摔在了地上,导致该女子哭闹不停,王某一怒之下打了这名女子一耳光,继而几名女子集体向王某发难,都一一被王某打了回去。娱乐会所的保安发现工作人员被打后立马带人围了过来,领班凌某拿起手上的辣椒水向王某二人喷去,并对王某及周某进行围殴(保安到来之前许某已到了楼下),王某在慌乱中不知在哪个保安身上摸到了一把匕首对眼前的领班跑上去就捅了几刀,导致领班凌某腹部受伤,王某等人看到伤人后害怕也连忙驾车离开了现场。

 

王某离开后将带血的匕首、T恤及自己的手机扔到了运河里,连夜赶回老家安徽。一个月后王某回到常州被公安机关抓获。

 

钟楼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王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其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可以从轻处罚;自愿认罪,赔偿被害人损失,被告人王某一次性赔偿凌某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135000元,并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王单虎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可以宣告缓刑。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王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