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因服务缩水拒付部分团费 高端旅行团游客集体成被告
作者: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3-08-02 浏览次数:205
起得比鸡早、吃得比猪糟、跑得比兔子快,某些低端游常因此而遭人诟病。相应的,价格不菲的高端定制游则大多能让游客尽享旅途的美妙舒适。然而,从去年5月起,常州天宁法院就陆续受理了数起案件,被告都是同一个旅行团的游客,起因是游客认为旅行社服务缩水而拒付部分团费。据悉,因高端定制游而诉至法院的,在常州尚属首例。
市民张女士,2011年5月11日,她报名参加了一个由10多人组成的旅游团,并预先支付团费5万元。旅游行程为30日,行至美国、加拿大、巴西。出发前,全陪导游李某称这是豪华团,天天睡到自然醒,住市中心四星以上宾馆,纽约第五大道有半天时间旅游购物,吃行比常规普通团规格要高,团费旅行结束后按实结算。
然而,这次旅行完全破坏了她对高端定制游的美好憧憬:首先,行程缩水。遗漏了纽约时代广场、费城独立宫、拉美民俗展览馆等多个景点,其中部分为收费景点。其次,导游服务质量差。如出行时仅提供15座的客车,加上行李后显得十分拥挤。面对旅客的不满,导游只是一味解释,并不解决问题,后来导游还拉下脸来,导致整个旅途气氛沉郁。此外,承诺住四星以上宾馆,但有些实际为三星级。
回国后,旅行社提供了一份收费清单,显示团费为8.3万元。张女士没有认可,并拒付余款。
不仅是张女士,整个旅行团都对本次旅行很不满,继而都拒付余款。去年5月、今年3月和7月,旅行团将整个旅行团的游客相继告到天宁法院。
天宁法院审理后认为,旅行社提供相应服务,游客理应及时支付余款。但是,种种证据显示,旅行社提供的服务中存在车辆误接及景点遗漏等问题,应认定其提供服务存在瑕疵,属合同违约。据此,旅行社应减免一定费用。以张女士为例,团费总计由8.3万元减为6.6万元。其余游客,有的乘坐飞机为公务舱、有的未去加拿大,费用在此基础上增减。
法官说,因部分游客与旅行社关系不错,旅游前未签订合同,是在旅途中补签的。法官建议,要避免纠纷,双方事先必须签订合同,对旅行中的诸多细节详细约定。其次,发生纠纷时游客要注意搜集证据,如查看住宿饭店标准并拍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