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和民众保险意识的提高,各类保险新产品不断推出,由此引发的新类型保险纠纷也逐渐增多。针对以往诉讼到法院的涉及保险合同纠纷的案件,往往处理时间长、成本高、花费的精力大,对保险业造成的负面影响也较大,为此,靖江法院民二庭推行“诉调对接机制”,以更好地解决保险纠纷。

 

728日,靖江法院受理了一起保险合同纠纷案件,承办人接到案件后第一时间与原、被告双方通过电话进行了沟通,在得知双方愿意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矛盾后,承办人与靖江市保险行业协会取得联系,保险行业协会委派了两名调解员与承办人进行了对接。

 

严格的诉调对接工作包括庭审环节与调解环节。为成功衔接诉讼、调解环节,承办人首先通过庭审就双方当事人之间的保险合同关系进行审查,并通过组织双方举证、质证,确定相关案件事实,听取双方当事人的诉辩意见。调解员在旁听席就座,通过旁听了解相关案情,为后续调解工作的展开打下事实基础。在事实明晰、法律关系明确之后,承办人会同两位调解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环节中,调解员就保险行业的专业知识进行了讲解,承办人则就案件涉及的法律适用问题进行了释法。最终经过半个小时的释法与调解工作,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案件顺利协调解决。

 

据了解,我院民二庭通过引入诉调对接机制,充分发挥了社会组织、行业协会等各方面的力量,及时、快捷化解了部分浅层矛盾,有效衔接了诉讼和非讼程序,不仅丰富了人民群众解决纠纷的途径,节约了诉讼成本,还为维护社会和谐,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提供了制度保障。